2021-09
关于“706中国语言文学综合知识”和“808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基础”两门考试科目的说明
关于“706中国语言文学综合知识”和“808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基础”两门考试科目的说明.pdf
2021-07
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老生注册的通知
各学院(系)、相关研究生: 1. 研究生老生注册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 2. 注册须知: (1)研究生本人持研究生证按时到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注册,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的,要以书面方式向院系研究生教育科请假。在9月24日前研究生须完成注册手续。 (2)在学制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学业的研究生,在研究生院管理系统中申请延期,要求详见管理系统内提示,硕士生申请延期不超过半年,博士生申请延期不超过1年。办理完延期后,才能注册。 (3)关于学费。需交学费的研究生,应在注册日前交足学费,否则不予注册。缴费办法详见2021年研究生缴费事宜。 (4)关于住宿费。住学生公寓的研究生老生,应在注册日前办妥缴纳住宿费手续,否则不予注册。具体交费办法按宿管中心的有关规定办理。 (5)关于基本医疗保险。根据杭州市医保规定,2021年大学生医保费由原标准60元/学年调整为90元/学年。因此,部分进校时已按学制预交医保费(60元/学年)的老生,预交余额为60元的须补差30元,余额120元和180元的,则在余额中扣减。请相关同学务必于8月31日前在“浙江大学计财处”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浙江大学收费平台完成自助缴费(银行不代扣),以确保9月1日起能正常享受下一学年度的医保待遇。已有职工医保的请勿缴费,以免重复参保。 逾期缴费将影响医保待遇: 3.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浙大发研〔2017〕115 号)的规定,“未在学校规定时间注册超过2周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无正当理由的”“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或出国(境)未经学校批准逾期2周以上未归的”应予退学。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应及时核实未注册人员情况,去电或函告知,之后将确认应予退学的学生名单提交给研究生管理处。 提醒:凡是没有注册的研究生,将取消评奖、停止发放岗位助学金,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学年不注册,将自动取消学籍。各院系要十分重视研究生注册工作,及时通知研究生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研究生院 2021年7月14日
2021-07
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新生报到注册的通知
各学院(系)、各有关部门: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新生报到、注册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一、报到注册安排1.2021年秋季研究生新生报到注册前需完成新冠疫苗接种。2.报到时间:2021年9月11日8:30—17:30。3.报到地点:研究生所在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4.验证材料(学生需携带以下材料):(1)研究生录取通知书。(2)有效的本人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并务必携带复印件一份。(3)证书:硕士生必须持有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博士生必须持有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或硕士学历证书原件。直博生必须持有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并请携带复印件一份。未获得以上证书者不予报到入学。(4)硕博连读生须有办妥硕士生阶段离校手续的电子离校单打印件。(5)完成“新生服务网”操作:学校将于2021年7月20日起开通研究生新生服务网(http://regi.zju.edu.cn/home ),该系统包括学校的有关通知公告、缴费信息、住宿安排、新生需完成的测试以及其他环节。所有新生必须登录系统,完成相关手续。5.报到当天,已按照新生服务网要求办理的新生可直接入住宿舍,然后到各自所在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进行验证及报到、注册(未按规定携带证件及未缴纳学费者不予报到)。缴费金额与方式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缴费指南”及新生服务网说明。二、硕博连读博士新生注意事项2021级秋季转博的硕博连读生信息由研究生院统一转段,硕博连读生需办理离校手续,住宿安排原则上在原床位不变,如需跨楼调整请在工作时间段内到所在校区宿管办申请。新生选课将在暑期开放,硕博连读生务必请用博士生学号进行选课。三、新生材料准备(一)户口迁移1.全日制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可迁至学校,也可保留在原户籍地。在校期间,户口管理按照《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浙公通字〔2020〕5号)规定执行。在职学生、非全日制学生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2.选择把户口迁至学校的新生,须准备以下材料:(1)《户口迁移证》原件1份(本人在杭州的最新手机号码写在户口迁移证右上角)(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3)身份证复印件1份3.《户口迁移证》各项内容必须规范、清晰,具体要求如下:(1)姓名:《户口迁移证》上姓名须与《录取通知书》姓名一致。(2)籍贯、出生地:必须明确到“××省××市”或“××省××县”。(3)迁移原因:大中专招生。(4)盖章:需盖有“××省公安厅”及“××市公安局××派出所户口专用”章。(5)注意事项:严禁私自涂改《户口迁移证》上的信息。迁移户口过程中身份证如被迁出地公安机关收缴,应由收缴地公安机关在迁移证上注明“身份证已收缴”。(6)户口迁往地址紫金港校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玉泉校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西溪校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48号之江校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之江路51号医学院、舟山校区海洋学院、海宁国际校区、微纳电子学院的新生户口落在紫金港校区,软件学院、工程师学院的学生户口落在玉泉校区,其他学院(系)学生户口均落在院系所在校区。请新生按照上述说明选择正确的落户地址。4.其他事宜(1)新生在报到后,请及时关注安全保卫处网站或“平安浙大”微信公众号,获取关于落户的具体办理通知。请选择迁户的新生务必将户口迁移材料在报到后及时交给本学院(系),由学院(系)在限定时间内统一向院系所在校区的安全保卫处户口管理办公室提交落户材料。如未按通知要求提交落户材料,后续不再受理。新生落户要经杭州市公安部门审批并逐一办理,需一定时间,具体完成落户时间请关注安全保卫处通知。在此之前,学生如需办理身份证、出国出境、银行等有关业务,请在办理户口迁移证之前完成。(2)安全保卫处各校区户口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紫金港校区:纳米楼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07室6号窗口,0571-88206065玉泉校区:7舍101室,0571-87952295西溪校区:老医院202室,0571-88273229之江校区:二号楼北平房,0571-86592777(3)身份证换发手续:新生落户后,身份证更换采取自愿原则,可更换,也可继续使用原身份证。 (4)欲了解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新生户口迁移事宜,请关注工程师学院网站上的有关通知。(二)党团组织关系转移1.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浙江省外的新生党员,须由本人携带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在学院(系)党委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介绍信抬头:“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浙江省内的新生党员,无需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发起办理,直接系统上操作选择到党支部或者学院党委 。2.团组织关系转移:报到后凭团员证办理(三)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及绿色通道1.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为本人自愿提出申请。新生如需申请认定,请通过“新生服务网”如实填写家庭经济情况进行申报,学院(系)将于新生报到注册后开展认定工作。未通过“新生服务网”申报者,请根据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ygb@zju.edu.cn)后续通知(一般于9月底-10月初发布)要求进行申请。2.绿色通道因家庭经济困难暂不能在入学报到时及时缴纳学费的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先行办理入学手续。以下三类学生可申请“绿色通道”:(1)已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研究生;(2)入校后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研究生;(3)入校后拟申请学业奖学金代偿的研究生。 申请“绿色通道”的研究生请做如下准备: (1)在“新生服务网”提交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 (2)下载并填写《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附件1),并附“家庭经济情况说明”(请如实详细描述家庭情况,并附本人签字),于开学报到时递交所在学院(系),由学院(系)留存。各学院(系)整理汇总学生申请材料后填写《XX学院(系)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汇总表》(附件2),并于9月30日前将纸质版交至研究生管理处(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03室),电子版发送至ygbzzb@zju.edu.cn邮箱; (3)已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请在报到时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单交与所在学院(系),由学院(系)留存。各学院(系)整理汇总学生材料后填写《XX学院(系)研究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码汇总表》(附件3),并于9月30日前将纸质版交至研究生管理处(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03室),电子版发送至ygbzzb@zju.edu.cn邮箱。回执码将由学校资助中心统一录入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平台,请务必反馈准确的回执信息,否则将影响贷款的最终审核。入校后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请准备好以下材料,入学后根据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ygb@zju.edu.cn)后续通知(一般于10月发布)要求进行申请:1)本人有效身份证(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2)新生录取通知书;3)《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申请表》(附件4);4)未成年人需要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一份(未成年人是指2003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书面同意申请贷款声明应包含监护人和学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签名、日期)。入校后拟申请学业奖学金代偿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可代偿为学费,学业奖学金具体参评要求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14〕80号)。注意:入校后未通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和学业奖学金代偿申请的研究生须于本学年内补交学费。四、其他事宜(一)请假规定: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研究生,应当事先向所在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系)分管领导批准后方为有效。请假期限为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二)始业教育:新生入学后,各学院(系)应按新生教育计划对新生进行适应性教育,组织学习研究生教育管理有关工作文件,与学院(系)、研究所领导及导师见面并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组织开展科研方法介绍、学习经验交流和学术规范等教育,建立党、团支部及班级组织并开展活动。(三)信息维护:新生可在“新生服务网”以及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管理信息系统中维护个人信息。新生报到时候交一寸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用于研究生证,新生登记表等)。(四)新生体检:新生必须参加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复查,具体日程按校医院通知。(五)新生注册:各学院(系)要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六)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学籍档案材料上交:请各学院(系)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等材料与新生的纸质档案等逐一比对核查,充分利用人像对比等进行身份核验,确保每一位报到新生身份真实可靠,严防冒名顶替。请各学院(系)及时通知每一位新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核对并打印“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登记表”一份,贴好一寸彩色入学照片,签名后上交各学院(系)研究生科,作为新生学籍档案材料。各学院(系)请于10月底前将收齐的新生登记表纸质稿(含2021级春博)交至研究生管理处(研究生综合教育楼803办公室)。(七)新生复查:各学院(系)要在12月11日之前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复查内容进行复查,填写复查登记表,并12月13日之前交到研究生院(具体工作安排详见开学后通知)。(八)医疗保险相关通知详见附件5。(九)“关于2021级研究生入学填写《婚育情况调查表》的温馨提示”请查看浙江大学校医院网站相关通知 附件1: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docx附件2:XX学院(系)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汇总表.xlsx附件3:XX学院(系)研究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码汇总表.xlsx附件4: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doc附件5:2021年秋季研究生新生医疗保险通知.docx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7月14日
2021-07
【转】关于公示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2021年拟资助名单的通知
各学院(系)、各有关单位:为支持和鼓励取得优秀成果的博士生更好地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做出高水平的博士学位论文,根据《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办法》(浙大发研〔2019〕93号),在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的基础上,经学科、学部评审推荐,学校共评选出闫丽等77名博士生获得2021年资助,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7月2日至7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邮箱:yjsyxwb@zju.edu.cn。附件: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2021年拟资助名单 研究生院 2021年7月2日附件下载1、 附件: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2021年拟资助名单.pdf
2021-03
关于开展“启真杯”浙江大学2021年度学生十大学术新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充分调动我校学生学术科研积极性,鼓励学生开展跨学科交流与研究,营造浓厚的校园学术氛围,增强学生学术创新意识,提高学生学术科研水平,提升学生学术自信,学校设立活动组委会举办“启真杯”浙江大学2021年度学生十大学术新成果评选活动(详见附件1:“启真杯”浙江大学学生十大学术新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试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一)申报对象学校全日制且2021年3月31日注册在校的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二)申报成果申报成果应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研究成果,包括基础研究类、发明创造类和创意创作类(涉密类成果不予申报)。鼓励学术交叉型成果申报。具体要求如下:1.基础研究类成果主要指已公开发表(含录用或出版)、具有原创性的学术论文或著作(含章节);由我校学生个人独立完成、浙江大学为第一单位,或集体完成但署名中必须我校学生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浙江大学为第一单位,成果由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申报并需经由合作者同意。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我校学生为第二作者,但成果申报需经导师同意。2.发明创造类成果主要指我校学生作为第一专利设计人、浙江大学作为第一专利权人申请通过的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3.创意创作类成果主要指立足本学科或跨学科已有的研究方向或正在开展的科学研究进行大胆创新,通过综述论文或作品形式,证明该创意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和科学研究价值,并需由不少于3名具有高级职称的该专业领域专家联名推荐申报,以及我校学生在国际、国家以及省部级高水平艺术展览、建筑设计、工业设计等相关竞赛中展出并获奖的艺术、建筑或创意设计类作品。二、评选程序(一)学生登陆“启真杯”专题网站(网址链接:helps.zju.edu.cn/qzcup)进行项目申报,并打印自动生成的表格,填写完整表格后,一式两份,根据自身类别(本/硕/博)将表格电子件交至所在学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博士生会联系人。(二)各学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博士生会在学院(系)的领导、指导下,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后,由各学院(系)组织专家学者对成果进行初审并确定推荐参评成果。原则上,每个学院(系)推荐上报的参评项目为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至少1项、各不超过2项(若含该学生类别)。(三)学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博士生会将初评推荐的学术成果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件(即填写和签字扫描版,要求签署有院系意见和盖章,含证明材料)按类别(本/硕/博)分别报送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博士生会,由“三会”将相关电子材料汇总后上传到“启真杯”专题网站,同时由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博士生会和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邀请评审专家组对参评成果进行第二轮评审,遴选出获奖入围成果共计20项。(四)广泛宣传展示入围学术成果。广大师生对20项入围成果进行网上投票。相关投票结果予以公示。(五)组织“启真杯”学生十大学术新成果答辩会。入围的20项成果按照抽签所得顺序依次进行展示交流,根据现场表现,结合各种投票情况,决选出“浙江大学年度学生十大学术新成果”及“浙江大学年度学生十大学术新成果提名奖”奖励项目各10项。(六)根据院系成果申报情况和组织参与情况,评选出院系“启真杯”奖和组织奖。给予相应物质奖励,并获得下一年度评选活动成果答辩会、前期宣讲会承办资格。三、奖励标准“浙江大学2021年度学生十大学术新成果”获奖项目各奖励现金10000元(税前),“浙江大学2021年度学生十大学术新成果提名奖”获奖项目各奖励现金5000元(税前)。院系“启真杯”奖和组织奖各奖励现金3000元,用于院系开展学生学术文化活动等。特色奖项视具体情况定。四、颁奖仪式在答辩会答辩结束统分产生结果后举办颁奖仪式,现场颁发各奖项。五、活动安排2021年3月26日前,发布通知,启动宣传和申报工作。2021年3月26日至4月26日,各院系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第一时间转发该通知和相关推文进行宣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申报。4月26日网上申报截止。2021年5月5日前,院系完成初审和推荐。2021年5月15日前,校学术委员会完成校级评审,确定20项入围成果。2021年5月15日左右,启动线上为主的投票宣传。2021年6月上中旬,举行答辩会和颁奖仪式。六、组织机构及组委会联系方式(一)组织机构1.活动组委会主任:邬小撑 王立忠成员单位:校学术委员会、党委宣传部、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院、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校团委、博士生会、研究生会、学生会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2.评审专家组组长:张 泽组员:浙江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二)联系方式: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陈赛飞;韩天高联系电话:88208985;88208817 邮箱:f020106@zju.edu.cn;htg@zju.edu.cn校学生会联系人:蔡飞扬 18888920514 caifeiyangecho@163.com校研究生会联系人:高星雨 15157111818 gaoxy2015@zju.edu.cn校博士生会联系人:舒俊炜 19858125800 junweishu@zju.edu.cn申报相关问题联系人:陈韵扬 13989605677 chenyunyang@zju.edu.cn活动申报期间如遇到各种问题,申报人也可通过“启真杯”专题网站“常见问题”-“我要提问”版块进行提问,组委会将对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解答。 本院系报名方式:“启真杯”申报网址链接:helps.zju.edu.cn/qzcup请同学们完成网上申报后,将申报评审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在4月26日24:00前根据所在组别(本/硕/博)分别发送到指定的联系人邮箱(见下表)。邮件以“【本/硕/博】-启真杯评选-姓名”命名。本科生联系人:邵同学 18888917550 1171168649@qq.com硕士生、博士生联系人:章同学 18868102742 zhangyiying7@zju.edu.cn 附件1:“启真杯”浙江大学学生十大学术新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试行).doc附件2:申报常见问题解答.docx 研究生会 博士生会 学生会校学术委员会 研究生院 本科生院 科研院 社科院宣传部 学工部 研工部 团委2021年3月31日
2020-09
关于“706中国语言文学综合知识”和“808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基础” 两门考试科目的说明
关于“706中国语言文学综合知识”和“808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基础” 两门考试科目的说明.pdf
2020-07
暑期安全特别提醒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即将进入炎热的暑假,假期间老师同学们的朋友交往、旅游、社会实践等各种活动开始增多,但仍处于疫情防疫期间,安全上不能稍有怠慢。为了假期安全,在此学院特意提醒大家注意以下几点:一、外出安全1.注意保管好个人财物。要切实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电脑、手机以及各类贵重财物;银行卡、饭卡等不要乱放,最好跟身份证分开放置;要注意设置好密码,绝不能让外人得知;到柜员机取钱时须注意提防周围偷窥的眼睛;遇到“吞卡”问题要立即请银行工作人员帮忙解决,切勿勉强操作,更不要轻易接受“热心人”的帮助,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日常生活中要慎防入室盗窃,宿舍之间要相互照应,相互提醒。外出时注意锁好门窗,大笔钱款要存入银行,放假时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防止失窃。2.外出时务必注意安全。外出时最好结伴而行,不要携带大量现金;挂包应斜挂在身上;不要走偏僻的路段;留心注意周围是否有可疑的人或者两人共乘一辆摩托车,以免给歹徒有可乘之机。手机不要随手拿着或挂于腰间,贵重物品不要显露在外。3.随时佩戴好口罩等防护工具,减少出入人多的地方,与他人交谈时尽量不摘取口罩,保障双方安全与健康。二、乘车安全1.重视交通安全。不论是回家还是外出旅游、实践考察,都应时刻注意出行安全。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非法运营车辆;在旅途中时刻注意自身财物安全,防范偷窃;旅途中应提高警惕,与陌生人交流要慎重,不要将自己的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学校和家庭等相关信息轻易告诉陌生人,以防上当受骗;长途旅行应尽量结伴而行,要注意了解当地治安情况及风俗习惯,做好自我防范工作,遇到意外应妥善处理,并及时与学校、家人联系。2.注意来往车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发生交通事故。3.一些重要的证件例如身份证、银行卡等要注意保管,不要放在同一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4.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佩戴口罩、手套。建议佩戴符合规定的口罩。外出结束时应及时弃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相互之间保持距离。三、居家安全1.台扇、落地扇以及洗衣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的电源插头,要用安装了接地保护线的三眼插头,切忌用两眼插头。用电器具与电源连接,应用可开断的开关或插头,禁止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孔;使用电器时,应先插电源插头,后开电器开关,用后应先关闭开关,后拔电源插头,插、拔时应用手握住绝缘体进行操作,不能拉住导线用力拔,切记保证用电安全。2.饮用符合安全标准的水,挑选新鲜和有益健康的食物,选择经过安全处理的食物,如巴氏消毒奶等。要清洗水果和蔬菜,尤其在生吃前,不要食用超过保质期的食物。生鲜肉类、禽类和海产类食物要与其它食物分开,加工处理生鲜食物要用单独的器具,如刀、案板和其他用具,生熟食物要用不同器皿分开存放,不要生熟混放。保证饮食安全。3.点外卖取外卖时,切记保障好个人安全,佩戴好口罩、手套等防护工具,切记减少与陌生人接触,取到外卖回家后要及时清洗双手,扔掉外包装等接触多人的物件。四、勤工助学注意事项1.非法传销该类组织的一贯手段是以招聘销售人员的名义诱骗学生,接着给其“洗脑”,并抛出高回扣诱饵,让学生去发展“下线”。上了“套”的学生,难以自拔,再去欺骗自己的同学、朋友、亲人,从而形成恶性循环。传销组织害人害己,国家明令禁止。所以,请同学们提高警惕,保持头脑清醒,切莫坠入传销组织。2.骗人的黑中介从事这一骗局的多为化妆品、礼品类公司,他们诱骗学生上岗后,要求其交现金或买部分产品作为押金,而后让学生去推销一些难以销售出去的产品,并规定卖出多少产品才有提成工资。完不成任务,公司便克扣学生工资、押金,从中获利。勤工俭学要找适合自己的事情做,如家教、收银员等,同时也要随时防护好自己,保障自己的健康与安全。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风险。请同学们在暑期勤工助学活动中多思考,多注意,多留一份心思。请大家都注意防火防水防电安全,注意饮食卫生,注意冷热调节,如有身体不适,及时到医院就诊与检查,以免耽误就诊与医治。最后祝学院全体师生假期快乐!
2020-07
【转】学校医保办关于省级医保教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及申请生育津贴的通知
http://zhfw.zju.edu.cn/zhfw_qttt/2020/0708/c4910a2163756/page.htm
2020-04
【转】关于开展浙江大学第九届研究生“五好” 导学团队评选活动的通知
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6313&object_id=205968
2020-04
【转】最新消息!2020年杭州市区幼儿园招生信息正式公布!5月7日启动
最新消息!2020年杭州市区幼儿园招生信息正式公布!5月7日启动https://mp.weixin.qq.com/s/WaTZaWpyzkjjTDElMHHGBA
2020-03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电子学位证明的公告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电子学位证明的公告
2019-12
2020年浙江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指南
各位老师: 2020年浙江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申报通知已出,请大家关注:http://rwsk.zju.edu.cn/2019/1226/c40200a1888750/page.htm。 其中学院青年科研创新发展专项有各学院负责实施,人文学院目前开通申请,申请截止时间2020年1月10日,请大家根据申请要求于这个时间点前,把材料发到学院科研科邮箱:xuhb@zju.edu.cn。 人文学院科研科2019.12.31附学校社科院通知:为提高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经费分配和使用的公开、公正和科学性,根据《浙江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细则》(浙大发科〔2017〕2号)的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2020年度浙江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会科学)将继续采取模块化的申报方式。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使用分为青年科研创新专项、科研发展专项和校长专项三大模块。其中青年科研创新专项将下达至学院,由学院根据学校要求为青年教师科研创新提供条件,科研发展专项主要用于开展自由探索和自主创新活动,校长专项用于支持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学校发展规划的研究计划。学校经过认真研究,反复讨论,现对三大模块共计六类专项发布申报指南,分别是:(1)学院科研创新发展专项(2)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与建设工程专项(3)社会科学实验研究青年基金项目(4)高层次项目培育专项(5)浙大东方论坛系列项目(6)交叉国际学术会议资助计划。申报项目应当符合本指南的具体条件,此前已获得厅局及以上基金类项目支持的同题或近似项目不在本专项资金资助范围之内,已获得本专项资金资助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均应为本校45周岁及以下的青年研究人员。所有形式的成果均应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当年拨付的经费需在当年执行完毕,并严格按照有关财务核算节点执行。 一、学院青年科研创新发展专项(一)资助对象主要为文科学院提供青年科研创新发展经费,用以改善科研条件和提供科研支撑,资助范围包括青年人才科研创新和青年团队建设、学科高水平学术会议和经典读书会活动资助等。(二)资助要求1.由学院根据青年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资助青年团队或设立个体项目,原则上应向无经费资助的团队或个人倾斜。2.由学院遴选资助学科内高水平学术会议,并按照学校会议经费开支有关要求进行预算评估以确定资助额度。3.经典读书会为前期实施情况良好,已连续开展经典读书活动一年以上并有一定影响力的读书活动提供资助;读书活动形式包括集中阅读、主题阅读、读书沙龙等,讲座和授课不在项目申报范围之内;研读内容原则上需要选择具有奠基性、权威性、典范性、专业性的经典原著或文献典籍。(三)使用要求1.资助项目的遴选要求公开、公正和科学,要求在学院范围内公开。2.资助项目需报学校备案,接受学校中期和年度检查,并按要求做好上级主管部门专项统计工作。3.经费执行需按学校有关用款进度执行,执行进度和效益将作为拨付下一年度学院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的主要依据。(四)分配方式各单位可采取单位自主设计和教师自由申报方式确定本单位发展计划,并按要求填报《学院科研创新发展专项计划书》。项目总责任人由各单位分管科研工作负责人担任,项目的具体组织与实施工作由各单位科研科负责。 二、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与建设工程专项(一)研究范围以发展着的和创造性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侧重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和实践经验,研究建设和谐社会需要解决和深入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中国梦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二)资助强度及年限每项课题资助经费5-10万元。立项后首拨60%,中检通过后拨付20%,结题后拨付20%。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两年。(三)成果形式最终成果形式要求为书稿,字数一般不少于18万字。书稿将由社会科学研究院与浙江大学出版社协商统一出版。 三、社会科学实验研究青年基金项目社会科学实验项目设社会调查研究专项、政策仿真研究专项和社会科学实验研究项目。具体要求如下:(一)资助对象社会调查研究专项:综合运用应用数学、数理统计、人口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的理论和方法,依托社会调查研究中心,开展社会调查理论及应用研究。政策仿真研究专项:立足国际学术前沿、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要,综合运用应用数学、数理人口学、经济学、管理学、生态学、系统工程、软件工程等学科的理论和方法,依托政策仿真实验室开展政策模拟研究,为相关研究人员实现跨学科合作、技术优势互补和组建交叉研究团提供合作机遇与交流平台,丰富社会科学的研究手段。社会科学实验研究专项:依托实验社会科学实验室平台,资助青年师生采用实验方法开展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的专项基金。所有专项的资助对象均为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浙江大学青年教师(含博士后)和博士研究生(含新录取未入学研究生)。博士后和研究生申请需导师签署意见,原则上须与出站论文或毕业论文选题方向一致。(二)项目类别所有专项一般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研究生项目三类,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2-3年。社会调查研究项目中的调查部分应在浙江大学社会调查研究中心进行。(三)资助强度1.重点项目资助3万元,一般项目资助2万元,研究生项目资助1万元。2.各专项拟资助研究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5项。3.立项后首拨60%,中检通过后拨付20%,结题后拨付20%。4.社科基础平台下设的社会调查中心、政策仿真实验室以及行为实验室将为研究者提供研究所需的实验条件。(四)成果形式成果形式为论文或研究报告,论文正式发表或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交流可申请免鉴定结题。 四、高层次项目培育专项为推动人文社会科学学术研究由数量导向向质量导向转型,培育高层次研究项目,产出高水平学术成果,着力扩大我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话语权,提升学术影响力。(一)资助对象重点领域研究培育项目:从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项目中择优资助。后期资助培育项目:主要资助基础研究领域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科研成果,着眼于鼓励和倡导严谨治学、崇尚精品的优良学风。《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培育项目:主要资助反映当前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最前沿水平、体现相关领域最高水准的创新成果。(二)资助强度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一般为1万元/项。后期资助培育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为4万/项,资助年限为2年,每年1万/项,剩余研究经费是否下达视情况而定。《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培育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为6万/项,资助年限为3年,每年1万/项,剩余研究经费是否下达视情况而定。(三)资助要求后期资助培育项目:在资助年限内须申报每年度的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培育项目:在资助年限内须申报每年度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五、浙大东方论坛系列(一)资助对象浙大东方论坛以“开放、前沿、交叉、综合”为宗旨,以评述报告、专题演讲和深入的学术对话为基本方式,结合有效的传播手段,力求成为高校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论坛。邀请的主讲人应在海内外人文社科或跨学科领域享有盛誉。学术会议申请与经费资助划归“交叉国际学术会议资助计划”统一处理。(二)资助方式学术讲座主要资助与讲座相关的主讲人讲课费、场地费、宣传费等事项,由社科院统筹安排。 六、国际学术会议资助计划(一)资助对象国际学术会议资助计划主要面向以促进学科交叉研究为目的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会议强调以下三个特点:交叉性——提倡学科间的交叉融合,前沿性——会议主题具有创新与领先意义,开放性——促进不同文化、不同领域、不同研究方法之间的碰撞与交流。(二)申报要求1.申报本计划的国际学术会议必须通过教育部审批;2.会议需在2020年度举行,主办方或第一承办单位必须是我校或我校所属二级学院或研究机构。(三)资助强度与范围资助强度主要依据会议水平、会议影响力和会议规模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一般为2-3万,不超过5万元。本计划资助的费用主要为会议费(包括场地费、食宿费、本地交通费及部分国际旅费等),相关费用严格按照《浙江大学会议费管理规定》执行。 报送方式学院科研创新发展专项由各学院负责实施,其他专项均由社科院组织申报、评审和立项,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1.学院青年科研创新发展专项学院青年科研创新发展专项申报书.doc学院青年科研创新发展专项一览表.xlsx请有意者直接联系本单位科研科,各学院请于2月28日前将一览表报送社科院。 2.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与建设工程专项(另行通知)申报联系人:黄骏 88208339 huangjunzju@163.com办公地点:紫金港校区西三B楼207A 3.社会科学实验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实验研究青年项目申报书.doc(纸质材料1份)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实验研究青年项目活页.doc(纸质材料一式5份)申报截止期:2月17日申报联系人:喻燕刚 88982624 zdmd@zju.edu.cn办公地点:紫金港校区东三106室 4.高层次项目培育专项(另行通知)申报联系人:黄骏 88208339 huangjunzju@163.com办公地点:紫金港校区西三B楼207A 5.浙大东方论坛系列“浙大东方论坛”讲座推荐须知.doc申报者应通过“校务服务网-网上办事”版块办理“浙大东方论坛”申报事宜,通过线上申报者无需进行线下申报。线上申报通道将于2020年2月起开通,具体开通时间以通知公告为准。线上申报通道开通前,申报人可以进行线下申报。线上申报网址:http://xwfw.zju.edu.cn/bsdt.php?cmd=wsbs。线下申报材料:“浙大东方论坛”主讲人推荐表.docx(纸质材料1份)邀请国外人员来校参加学术活动的说明.docx(主讲人为国外人员时需提交纸质材料1份)申报联系人:周奕佳 88981205 zhouyijia@zju.edu.cn办公地点:紫金港校区西三B楼209B 6.国际学术会议资助计划(另行通知)申报联系人:邵舒昱 88981089 shaoshuyu@zju.edu.cn办公地点:紫金港校区西三B楼209A室 以上5、6专项将采取常年申报、不定期评审的方式进行审定和资助,请有意者按上述方式直接联系我们。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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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级汉语言文学专业基地班选拔考试及编辑、影视方向提交自荐表的正式通知
根据学校相关教务规定,现将人文学院中文系2019级汉语言文学专业基地班选拔考试相关程序及编辑出版学、影视与动漫编导方向提交自荐表事项正式通知如下:1、我系将于2019年12月22日组织已确认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同学进行基地班(基地班人数为30人)选拔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闭卷)和面试。凡不参加基地班选拔考试的汉语言文学专业同学,视作放弃进入基地班。考试时间:12月22日(周日)下午14:00;考试地点:紫金港校区西区人文社科组团人文学院大楼100报告厅。 2、请已正式确认汉语言文学专业,并希望进入汉语言文学专业编辑出版和影视与动漫编导两个方向的同学,于12月22日(周日)前提交专业方向自荐表到以下邮箱:zdzwx1@zju.edu.cn。 3、在基地班考试及方向自荐表提交结束后,正式确定2019级汉语言文学专业普通班、基地班及编辑出版和影视与动漫编导方向学生名单。 以上通知,希各知照为盼。编辑出版、影视与动漫编导申请自荐表 .docx人文学院中文系 2019年 12月 19日800x600Normal07.8 磅02falsefalsefalseEN-USZH-CNX-NONE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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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2019年拟资助名单的通知
关于公示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2019年拟资助名单的通知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6313&object_id=192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