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
文学院关于2024年冬季研究生申请学位的通知
各研究所、各位导师、各位毕业研究生:根据校研究生院和文学院研究生工作各项规定,研究生申请2024年冬季(12月份)授予学位的工作已开始。为了确保本次学位申请、论文评阅及答辩的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有关通知精神和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2024年冬季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论文评阅和答辩资格审核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硕士为2024年10月10日。请申请人务必在上述截止时间前(工作日内),按照《文学院全日制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基本流程》的要求,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到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办理学位和论文评阅答辩资格审核的确认手续(硕士研究生统一由所属研究所、专业的毕业班联络人到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办理)。审核内容包括课程成绩、预评审等培养环节和科研成果,具体材料如下: 1、读书报告(硕士4篇、博士6篇、直博生10篇)。从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出,导师签字,并附上读书报告全文; 2、开题报告。从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出,导师签意见、签字,专家组签意见、签字,并附上开题报告全文; 3、预评审报告书。需提供学科负责人签意见、签字,盖研究所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一份; 4、预答辩报告。从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出,导师签意见、签字,专家组签意见、签字; 5、答辩申请报告(一式二份,正反打印); 6、学位申请书(一式二份,正反打印); 7、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博士科研成果未达到要求的须提供由导师审核通过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特批申请表,请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硕士研究生如无科研成果需提供二级学科负责人审核同意并签字、签意见的其他符合学部要求的相应成果; 8、2024年第四季度研究生申请学位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表格需由研究所负责人签字并盖研究所公章。 【注意】1. 凡逾期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者,其学位申请将列入下一次学科学位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核。2. 学位申请材料均非常严肃且重要,材料也均需存档处理,故请确保所有签字为本人所签,不可以出现代签情况。 二、未获得学位但已毕业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因科研成果未及时发表而未获得学位且已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三年内),在科研成果发表后需要申请学位的,请务必在校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学位申请模块中补录新发表的科研成果信息以及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的相关内容,并将符合学位申请要求的科研成果原件、复印件、及本人的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地址),于2024年11月20日前交至或寄至(请使用顺丰快递)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办理学位申请手续。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申请学位 非全日制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评阅答辩的截至时间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要求同上,同时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和国家系统中申请。 四、其他相关事宜 1、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20〕45号)规定,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正式评阅。请申请人及时与所属研究所联系,务必在2024年9月25日(博士)和2024年10月10日前(硕士)完成由研究所组织的预评审和预答辩。预评审和预答辩通过者方可办理学位申请的资格审查手续。 2、需要延期毕业的学生,请按学校要求及时到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办理手续。 3、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上传的隐名电子稿论文,应作相应的隐名处理(如隐去论文作者、导师姓名、作者简介以及所有如致谢等可能反映出导师与作者信息等内容);同时应根据作者的专业实际注意规范填写研究方向,研究方向最多可以写两个,单个研究方向须控制在8个汉字以内,多个研究方向请用“;”隔开,不得使用英文填写研究方向。 4、请务必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上传纯文本格式的中文摘要,不得上传英文摘要。 5、关于学位申请的其他要求,参照《文学院全日制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评阅、资格审核、答辩基本流程》、《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20〕45号)执行。如人文学部出台新的学位申请相关规定,学院将参照新规定执行。 6、2024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上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如有变动,则另行通知。相关疑问,请与学院教育教学办联系。 电话:0571-88273320,0571-87076098。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成均苑4幢418室。电子邮箱:王老师:shuwenwang@zju.edu.cn,倪老师:nzd@zju.edu.cn。文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2024年冬季学位申请.zip
2024-08
浙江大学文学院关于2025年接收外校和本校外院系推荐免试生的通知
浙江大学文学院秉承“文以化人,学通古今”的理念,以“博雅”育人为导向,着力培养拔尖创新型人才,全面建设一流学科和一流专业。浙江大学文学院竭诚欢迎全国各高校和本校外院系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来我院攻读研究生。具体事项说明如下:一、申请条件申请条件等请详见“浙江大学关于202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网页链接如下:http://www.grs.zju.edu.cn/yjszs/2024/0805/c28498a2951455/page.htm 二、报名方式外校和本校外院系同学,均须到我校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https://yjsy.zju.edu.cn/grsinfo/zs/user/login)注册、登录后提交报名申请(具体填报步骤及常见问题说明请查看申请条件中学校网页通知),如已填报内容需要调整,可在报名截止日之前自行修改。此前已报名参加我院夏令营活动的同学,也需要进入系统进行免试生申请,填报信息时系统会自动调取报名夏令营时填写的信息,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个人信息、报考信息等内容后提交。 三、报名时间2024年8月10日9:00至2024年9月8日23:59。 四、申报材料除学校通知要求的材料外,请将以下材料扫描后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档(首页附清单和页码,命名方式:姓名+本科院校),上传到报名系统中“附件”一栏。1.浙江大学推免报名系统中导出的申请表1份(学生本人签字);2.个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3.本科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原则上为6个学期(3年)的成绩,确实来不及请提供前5学期成绩,并尽量在补充材料中提交最新成绩;4.总评成绩排名证明(应包含所学专业同年级人数,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原则上为6个学期(3年)的排名,确实来不及请提供前5学期排名,并尽量在补充材料中提交最新排名;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CET-4、CET-6、雅思、托福、专业外语成绩等。文学院对直博生的英语要求CET6 ≥ 460 分(2020年9月1日以后的成绩有效),或托福≥ 80 分,或雅思≥ 5.5 分(托福、雅思有效期参照证书的有效期,其中托福“home-edition”和雅思“indicator”的成绩不予认可);6.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已发表论文和学术科研成果、各类获奖证书等可体现自身学术水平和综合能力的材料);7.个人简历1份(1000字左右);8.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者还需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正高职称专家的“专家推荐书”(请见本通知附件下载)。“推荐书”务必请专家手写签名之后扫描或拍照上传。请各位同学务必保留专家签名的推荐书原件,以便录取入学后放入个人档案。 五、其他注意事项1. 申请推免硕士的考生,系统中招生类型请选择“硕士”;申请推免直博的考生,系统中招生类型请选择“博士”;申请推免硕士及直博均可的考生,系统中招生类型请选择“硕博不分”。2.系统中不进行审核,复试安排待通知,请及时关注文学院网站相关通知,并请务必保证系统中填写的手机号和邮箱能第一时间联系到申请者本人,以免错过重要通知。3. 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若申请人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4. 其他注意事项及奖助政策详见“浙江大学关于202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5. 咨询方式:nzd@zju.edu.cn,0571-87076098。 浙江大学文学院2024年8月10日附件.专家推荐书.docx
2024-07
关于本科生2024-2025学年秋冬学期 报到注册的温馨提示
各位同学:根据学校安排,现将2024-2025学年秋冬学期本科生报到注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时间和地点(1)本科生于9月6日持学生证到文学院教学办(紫金港校区大西区成均苑4栋1015)完成注册手续。办理过请假手续的学生,到校后(9月20日前)及时到文学院教学办补注册。(2)本科国际学生,到国际教育学院报到注册。2、注意事项学生报到注册时,请携带本人学生证和校园卡到报到点注册,不能由他人代为注册。如有学生证遗失,可凭身份证或浙大校园卡先期办理报到,再补办学生证。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须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20】52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申请暂缓注册,到校后,到所在院(系)本科教学办公室或者求是学院相关学园办公室补注册。如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超过2周,且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20】52号)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应给予退学处理。文学院教育教学办在9月20日前,向经过核实的未注册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学生邮寄拟退学处理通知书,之后将未注册学生的通知书送达结果和退学申请材料报送给本科生院教务处。 文学院教育教学办 2024.7.15文学院本科生请假条.pdf
2024-06
浙江大学文学院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浙江大学2024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学院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招生选拔标准,科学规范组织复试考核,认真做好学院2024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经我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我院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复试考核工作办法如下:一、组织机构1.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人员组成及申诉联系方式如下:组长:冯国栋、李铭霞副组长:何诗海、真大成、郑英蓓成员:王胜群、王诚、池昌海、苏宏斌、陈力君、咸晓婷、贾海生(按姓氏笔画排序)申诉联系人:倪老师申诉电话:0571-87076098电子邮箱:nzd@zju.edu.cn2. 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者不少于3人)组成,其中组长1名,研究生德育导师不少于1人。 二、复试名单根据《浙江大学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的要求,资格审查通过且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90分的考生可进入复试环节。复试名单如下:姓名考生编号攻读学位报考专业初试总成绩赵艺楠103352024020183硕士学位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117林梓华103352024020117硕士学位中国现当代文学97张旭103352024020185硕士学位中国现当代文学107三、资格复审复试期间外校考生可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进入校园。(温馨提醒:紫金港校区较大,楼宇较多,请考生把握好时间)考生请于复试前(具体时间会提前电话沟通)至成均苑4幢418文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完成资格查验及有关资料提交,具体查验及提交要求如下:1. 港澳地区考生提供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提供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以上证件需查验原价并提交复印件。2.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需提供学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文凭,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提供硕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文凭原件。3. 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官方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证明原件1份,录取当年入学前(新生报到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4. 已获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和学籍在线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如无法在线验证,请申请纸质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其中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5. 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6. 浙江大学文学院港澳台考生个人简历信息表。(附件2)7. 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材料。提交原件。(模板请见附件3)8. 需要提交pdf扫描版材料至专业联系人邮箱的电子版材料如下(最晚请于复试前一天中午12:00前提交):(1)以上材料6的个人简历信息表以及材料7的两封推荐信;(2)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带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3)个人科研成果及其证明材料;(4)外语能力证书;(5)毕业论文(或初稿);(6)个人简介(不超过2页A4纸); 四、复试复试主要考查考生政治态度和思想品德、知识背景、思维逻辑、创新能力、科研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掌握程度以及学生综合素质等,并对考生外语运用能力进行测试。本次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包含笔试及面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报考专业基础知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综合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复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初试成绩/1.5*60%+综合复试成绩*40%复试时间2024年6月16日-17日。具体时间安排学科(专业)专业联系人及邮箱复试时间地点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池老师邮箱:chhch@zju.edu.cn时间:笔试6月17日上午8:30面试6月17日上午10:00地点:笔试成均苑4幢1113 面试成均苑4幢1111中国现当代文学陈老师邮箱:ducyj@163.com时间:笔试6月16日上午11:00面试6月16日中午12:10地点:成均苑4幢903 五、体检考生拟录取后,须在浙江大学校医院或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并将体检表于6月25日前寄至浙江大学文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请采用顺丰快递)。如有特殊情况的考生,须及时与学院联系。联系人:倪老师联系电话:0571-87076098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成均苑4幢418室 六、拟录取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本学院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学校统一进行公示。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标准相一致。若考生出现以下情况则不予录取: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 综合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3. 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4.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浙江大学文学院2024年6月12日附件1.2024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docx附件2.浙江大学文学院港澳台考生个人简历信息表.docx.docx附件3.专家推荐信.docx成均苑4幢地图.png
2024-03
文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方案
附件2.复试确认单.docx
2024-02
文学院关于2024年夏季研究生申请学位的通知
各研究所、各位导师、各位毕业研究生:根据校研究生院和文学院研究生工作各项规定,研究生申请2024年夏季(6月份)授予学位的工作已开始。为了确保本次学位申请、论文评阅及答辩的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有关通知精神和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2024年夏季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论文评阅和答辩资格审核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硕士为2024年4月10日。请申请人务必在上述截止时间前(工作日内),按照《文学院全日制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基本流程》的要求,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到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办理学位和论文评阅答辩资格审核的确认手续(硕士研究生统一由所属研究所、专业的毕业班联络人到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办理)。审核内容包括课程成绩、预评审等培养环节和科研成果,具体材料如下: 1、读书报告(硕士4篇、博士6篇、直博生10篇)。从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出,导师签字; 2、开题报告。从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出,导师签意见、签字,专家组签意见、签字,并附上开题报告全文; 3、预评审报告书。需提供学科负责人签意见、签字,盖研究所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一份; 4、预答辩报告。从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出,导师签意见、签字,专家组签意见、签字; 5、答辩申请报告(一式二份,正反打印); 6、学位申请书(一式二份,正反打印); 7、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博士科研成果未达到要求的须提供由导师审核通过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特批申请表,请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硕士研究生如无科研成果需提供二级学科负责人审核同意并签字、签意见的其他符合学部要求的相应成果; 8、2024年第二季度研究生申请学位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表格需由研究所负责人签字并盖研究所公章。 【注意】1. 凡逾期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者,其学位申请将列入下一次学科学位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核。2. 学位申请材料均非常严肃且重要,材料也均需存档处理,故请确保所有签字为本人所签,不可以出现代签情况。 二、未获得学位但已毕业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因科研成果未及时发表而未获得学位且已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三年内),在科研成果发表后需要申请学位的,请务必在校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学位申请模块中补录新发表的科研成果信息以及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的相关内容,并将符合学位申请要求的科研成果原件、复印件、及本人的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地址),于2024年5月20日前交至或寄至(请使用顺丰快递)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办理学位申请手续。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申请学位 非全日制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评阅答辩的截至时间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要求同上,同时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和国家系统中申请。 四、其他相关事宜 1、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20〕45号)规定,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正式评阅。请申请人及时与所属研究所联系,务必在2024年3月20日(博士)和2024年4月10日前(硕士)完成由研究所组织的预评审和预答辩。预评审和预答辩通过者方可办理学位申请的资格审查手续。 2、需要延期毕业的学生,请按学校要求及时到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办理手续。 3、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上传的隐名电子稿论文,应作相应的隐名处理(如隐去论文作者、导师姓名、作者简介以及所有如致谢等可能反映出导师与作者信息等内容);同时应根据作者的专业实际注意规范填写研究方向,研究方向最多可以写两个,单个研究方向须控制在8个汉字以内,多个研究方向请用“;”隔开,不得使用英文填写研究方向。 4、请务必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上传纯文本格式的中文摘要,不得上传英文摘要。 5、关于学位申请的其他要求,参照《文学院全日制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评阅、资格审核、答辩基本流程》、《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20〕45号)执行。如人文学部出台新的学位申请相关规定,学院将参照新规定执行。 6、2024年夏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上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6日,如有变动,则另行通知。相关疑问,请与学院教育教学办联系。 电话:0571-88273320,0571-87076098。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成均苑4幢418室。电子邮箱:王老师:shuwenwang@zju.edu.cn,倪老师:nzd@zju.edu.cn。文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2024年夏季学位申请.zip
2023-12
2024年浙江大学文院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复试通知
各位考生:2024年浙江大学文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复试将于2024年1月3日至10日举行,复试内容为笔试+面试,复试包含对考生英语的相关测试,复试地点为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成均苑4幢,具体安排如下:一、资格查验按照现阶段浙江大学校园管理规定,校外人员进校需要办理报备手续,为了方便考生参加复试,学院按照各学科复试时间需要,统一为学生办理进校手续(学院会统一发送通知短信告知,请留意查收),有复试安排的当天凭身份证入校。(提醒:紫金港校区较大,楼宇较多,请考生把控好时间)。 考生在进校复试期间请携带以下资料,在复试前会进行资格查验及有关资料提交(相关安排请留意后续短信通知),请仔细阅读以免漏带、错带而无法参加复试: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查验),需上交复印件;2.学历学位证相关材料 往届生: (1)前置毕业证书及电子注册备案表(2项原件查验),均需上交复印件 (2)前置学位证书及电子认证报告(2项原件查验),均需上交复印件 (3)国(境)外获得的学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查验),需上交复印件 应届生: (1)培养单位出具的在读证明,需上交原件 (2)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上获得的学籍查询结果(原件查验),需上交复印件 (3)有完整注册信息的学生证(原件查验),需上交复印件(个人信息页需带学校印、完整注册信息页)3.应届生提交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资格保证书(见附件);4.每位考生需提交复试诚信承诺书(见附件);5.外语成绩证明(原件查验),需上交复印件;6.学科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学科若无特别通知则无需携带)。 二、各学科具体复试安排学科笔试面试文艺学1月6日上午9:00-11:00成均苑4幢10051月6日下午14:00成均苑4幢1005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1月5日上午8:30成均苑4幢11131月5日下午1:30成均苑4幢1111汉语言文字学1月8日上午8:00-9:00成均苑4幢11111月8日上午9:30成均苑4幢1111中国古典文献学1月4日中午12:00-13:00成均苑4幢9001月4日上午8:00成均苑4幢1213中国古代文学1月7日下午13:00-14:00成均苑4幢10151月7日下午14:00成均苑4幢1003中国现当代文学1月5日上午7:30-8:30成均苑4幢9031月5日上午8:30成均苑4幢903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1月10日上午8:00-9:00成均苑4幢9051月10日上午9:10成均苑4幢905经学1月3日下午14:00-16:00成均苑4幢13131月3日晚上18:00-21:00成均苑4幢1320 三、其他学院位于紫金港校区西区(距离南大门较近)---文科组团(西区留学生餐厅对面)--成均苑4幢(一楼有瑞幸咖啡)。自驾车辆无法进入校园,若为自驾前来,请合理安排好附近的车辆停放。咨询电话:0571-87076098 倪老师浙江大学文学院2023年12月25日附件.复试诚信承诺书.docx附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资格保证书.docx紫金港地图标识.jpg
2023-12
文学院关于2024年春季研究生申请学位的通知
各研究所、各位导师、各位毕业研究生:根据校研究生院和文学院研究生工作各项规定,研究生申请2024年春季(3月份)授予学位的工作已开始。为了确保本次学位申请、论文评阅及答辩的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有关通知精神和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2024年春季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论文评阅和答辩资格审核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硕士为2024年1月10日。请申请人务必在上述截止时间前(工作日内),按照《文学院全日制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基本流程》的要求,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到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办理学位和论文评阅答辩资格审核的确认手续。审核内容包括课程成绩、预评审等培养环节和科研成果,具体材料如下: 1、读书报告(硕士4篇、博士6篇、直博生10篇)。从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出,导师签字; 2、开题报告。从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出,导师签意见、签字,专家组签意见、签字,并附上开题报告全文; 3、预评审报告书。需提供学科负责人签意见、签字,盖研究所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一份; 4、预答辩报告。从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出,导师签意见、签字,专家组签意见、签字; 5、答辩申请报告(一式二份,正反打印); 6、学位申请书(一式二份,正反打印); 7、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博士科研成果未达到要求的须提供由导师审核通过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特批申请表,请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硕士研究生如无科研成果需提供二级学科负责人审核同意并签字、签意见的其他符合学部要求的相应成果; 8、2024年第一季度研究生申请学位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表格需由研究所负责人签字并盖研究所公章。 【注意】1. 凡逾期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者,其学位申请将列入下一次学科学位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核。2. 学位申请材料均非常严肃且重要,材料也均需存档处理,故请确保所有签字为本人所签,不可以出现代签情况。 二、未获得学位但已毕业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因科研成果未及时发表而未获得学位且已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三年内),在科研成果发表后需要申请学位的,请务必在校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学位申请模块中补录新发表的科研成果信息以及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的相关内容,并将符合学位申请要求的科研成果原件、复印件、及本人的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地址),于2024年1月19日前交至或寄至(请使用顺丰快递)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办理学位申请手续。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申请学位 非全日制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评阅答辩的截至时间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要求同上,同时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和国家系统中申请。 四、其他相关事宜 1、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20〕45号)规定,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正式评阅。请申请人及时与所属研究所联系,务必在2023年12月20日(博士)和2024年1月10日前(硕士)完成由研究所组织的预评审和预答辩。预评审和预答辩通过者方可办理学位申请的资格审查手续。 2、需要延期毕业的学生,请按学校要求及时到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办理手续。 3、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上传的隐名电子稿论文,应作相应的隐名处理(如隐去论文作者、导师姓名、作者简介以及所有如致谢等可能反映出导师与作者信息等内容);同时应根据作者的专业实际注意规范填写研究方向,研究方向最多可以写两个,单个研究方向须控制在8个汉字以内,多个研究方向请用“;”隔开,不得使用英文填写研究方向。 4、请务必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上传纯文本格式的中文摘要,不得上传英文摘要。 5、关于学位申请的其他要求,参照《文学院全日制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评阅、资格审核、答辩基本流程》、《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20〕45号)执行。如人文学部出台新的学位申请相关规定,学院将参照新规定执行。 6、2024年春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上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6日,如有变动,则另行通知。相关疑问,请与学院教育教学办联系。 电话:0571-88273320,0571-87076098。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成均苑4幢418室。电子邮箱:王老师:shuwenwang@zju.edu.cn,倪老师:nzd@zju.edu.cn。文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2024年春季学位申请.zip
2023-11
浙江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 选拔机制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和浙江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管理规定精神,结合学院各学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组织机构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纪委书记、部分学科负责人等人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的具体工作。组 长:冯国栋、李铭霞副组长:何诗海、真大成、郑英蓓成 员:王胜群、王诚、池昌海、苏宏斌、陈力君、咸晓婷、贾海生(按姓氏笔画排序)申诉与咨询联系人: 倪老师联系电话:0571-87076098联系邮箱:nzd@zju.edu.cn学院按招生学科设置博士生招生委员会,由5名及以上具有本校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和1名研究生德育导师组成,成员人数应为单数,设主任1名。博士生招生委员会实行集体决策和主任负责制,负责组织学科报考考生的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二、资格审查由学院招生工作管理人员统一组织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进行材料初审,考生报考条件及递交材料要求详见文学院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学院招生工作管理人员将资格审查及初审通过者的报考材料提交学科材料审核专家进行材料审核。资格审查和材料初审不通过者,不予进入下一阶段考核。三、材料审核各学科博士生招生委员会组织材料审核专家组,就考生的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外语水平、学术水平、研究计划和专家推荐意见等方面对考生做出综合评价。博士生招生委员会根据考生的材料审核综合评价结果、实际生源质量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主任签名确认后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名单予以公布。四、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包含专业基础知识、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学术志趣、科学素养等)考核以及体格检查等。(一)报考资格复查学院在综合考核前对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组织报考资格复查,每位考生携带核查材料原件和一份材料复印件参加报考资格复查,复查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综合考核。具体复查内容如下: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2.学历学位证明原件。(1)往届生审查前置毕业证书及电子注册备案表、前置学位证书以及电子认证报告。国(境)外获得的学位,须审核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2)应届毕业生审查在线学籍证明及应届毕业生资格保证书。(3)已在读博士生审查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3.根据届时复试通知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二)考核时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考核时间为每年9月中下旬;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博连读生)考核时间为每年11-12月(春季入学)和4-5月(秋季入学),请在报名后关注学院相关招生方向的考核通知;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普博生)考核时间为报名次年1月左右,具体时间将于材料审核结果公布后另行通知。(三)考核形式1. 直博生考核形式以当年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为准。2. 硕博连读生考核形式为综合面试。3. 普博生考核形式为综合复试,包含笔试和面试。(四)考核内容及方式1. 直博生考核内容及方式以当年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为准。2. 硕博连读生由学院各招生学科组织成立复试考核工作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与评价。学术创新能力考核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学术志趣、科学素养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专业伦理、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3. 普博生由学院各招生学科组织成立复试考核工作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与评价。综合考核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对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水平、学术创新能力、外语水平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查。学术创新能力考核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学术志趣、科学素养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专业伦理、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笔试时间不超过2小时。(五)综合成绩核算1. 直博生综合成绩核算以当年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为准。2. 硕博连读生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3. 普博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思想政治素质和德育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笔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五、体检拟录取考生须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到浙江大学校医院或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项目一般应包含: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身高体重、血压、血液检查(肝肾功能)、胸片等。拟录取考生请于入学当年5月10日前将体检表寄送到我院(请使用顺丰快递)。体检时间距寄送时间应不超过三个月。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成均苑4幢418教育教学办公室邮编:310058收件人:倪老师联系电话:0571-87076098六、拟录取学院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录取完成后进行公示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一)具体录取条件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学院综合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参见“四、综合考核”相关要求)。3.学院根据考生综合测评情况和招生计划择优录取。4.体检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考生除满足以上1-4条件外,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应专项计划招生工作要求和招生人数进行综合测评,择优录取。(二)拟录取名单确定与公示学院博士生招生委员会根据招生计划安排、材料审核情况、综合考核结果、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博士生拟录取名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拟录取结果无效。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当年招生有效,未参加当年规定时间招生考核的考生不得录取。七、调档政审学院党委负责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印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八、其他1.所有考生的申请报考材料一概不予以退还。2.申请人须如实提供申请材料,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立即取消申请或学习资格。3.所有申请者的录取资格只在当年有效,不保留入学资格。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2023-10
浙江大学文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大学文学院秉承“文以化人,学通古今”的育人理念,以“博雅”育人为导向,着力培养拔尖创新型人才,全面建设一流学科和一流专业。学院现设有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及文艺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个交叉学科经学博士点。拥有国家重点学科中国古典文献学、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汉语史研究中心、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等重要平台,教育教学、学术研究处于全国中文学科第一方阵。一、招生方式、选拔机制文学院通过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三种方式,按照“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招收2024年博士研究生。不招收非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二、招生专业和学制2024年,文学院计划在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经学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除国家专项计划外,原则上不招收定向学术学位博士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学制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博连读生)学制是硕士阶段与博士阶段合计5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普博生)学制4年。三、申请条件申请者除须符合国家和《浙江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一)外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成绩有效期5年,2019年6月及以后获得方为有效):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总分460分及以上。2.英语专业八级成绩合格。3.WSK(PETS 5)达到合格标准。4.雅思(学术类)5.5及以上(不认可以家考方式获得的成绩,有效期参考证书的有效期)。5.新托福80及以上(不认可以家考方式获得的成绩,有效期参考证书的有效期)。6.报考小语种的考生具体要求如下:(1)日语:通过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日语六级(CJT6)或日语能力测试(JLPT)N2及以上;(2)德语:通过德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德语六级(CGT6)或取得歌德学院 B2证书(Goethe-Zertifikat B2)及以上或德福考试(TestDaF)3级(TDN3)以上证书或 DSH考试证书;(3)法语:通过法语专业四级考试或 DELF考试 B1及以上;(4)俄语:通过俄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俄语六级(CRT6)或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的 B1及以上。7.硕博连读考生已获得本校研究生英语课程学分。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民骨干)“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以下简称对口支援) “援疆博士师资计划”(以下简称援疆师资)等国家专项计划在职定向考生:新大学英语六级426及以上或旧大学英语六级合格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WSK(PETS 5)合格。(二)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直接攻博:应为已获得2024年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硕博连读: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和学术志趣的本校在学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3.普通招考: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以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的硕士学位)可申请普博生。同时,参加普通招考的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并尽可能提供相应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等;(三)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四)现已在读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者,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截止日前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申请”的证明,并于2024年6月30日前递交离校证明,否则录取资格无效。(五)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者,报名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提交,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六)现役军人的报考要求及办法按照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有关规定执行。(七)少民骨干、对口支援、援疆师资等教育部各类专项计划申请者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须符合教育部相应专项计划的报考要求,相关部门审核通过者方可申请。 【特别提醒】申请者在申请前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将不予录取;在学期间或毕业后如发现申请材料、前置学历学位等弄虚作假,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四、报名和材料提交(一)直博生学校于2023年8月10日开通外校或本校跨院系推免生报名系统,申请截止时间及步骤详见《浙江大学关于202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系统开放的通知》;获得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本校或外校申请者按照教育部及我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并完成系统相应各环节程序。报名阶段只须填报学院、专业、方向,不选择报考导师。申请与考核等工作与2023年9月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同时进行。复试综合考核工作于2023年9月28日前完成。(二)硕博连读生1.申请时间硕博连读博士生申请者,需按通知要求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填写网上报名申请,书面材料须同时递送至文学院教学办公室。网上报名申请时间详见《浙江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简章》(2023年10月15日,开通2024年春季入学硕博连读生申请报名系统;2024年4月20日,开通2024年秋季入学硕博连读生申请报名系统),具体申请程序参见学校及学院研究生招生网的相关通知。少民骨干在校硕士生只能申请秋季入学,与普通招考的少民骨干学生统一考核录取。2.考生需在线和纸质提交以下材料(所有纸质材料递交后不再退还):(1)《浙江大学在校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见附件);(2)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全文手写),专家亲笔签名并密封(封口必须有专家签名),模板见附件;(3)硕士期间成绩单;(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5)研究成果清单(见附件),同时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一份3000字左右拟攻读博士学位的计划书。3.初审通过公布时间和方式截止申请后约 1周,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通知初审通过考生。4.复试综合考核时间春季复试综合考核时间预计为 2023年 11月下旬,秋季复试综合考核时间预计为 2024年 5月上旬。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三)普博生普通招考博士生申请需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阶段只须填报学院(系)、专业、方向,不选择报考导师。1.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5日开通报名系统,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申请者,以及教育部少民骨干、对口支援、援疆师资、强军计划等专项计划(最终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申请者都须在该时间段报名,逾期将不予受理。具体报名时间和流程参见《浙江大学2024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次报名通知》(预计2023年10月15日网上发布)。2. 递交材料要求已在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完成报名的考生,须根据以下要求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材料。在线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至报名网站(注意:除(10)以外需按以下顺序整合于一份pdf中,首页附清单和页码,命名方式:姓名+硕士院校;材料(10)单独1个pdf文件,命名方式:姓名+硕士论文;两份pdf请放在一个文件夹中并将此文件夹压缩后,上传于网上报名系统,文件夹和压缩包命名方式:报考专业+姓名+硕士院校):(1)普博生招生信息登记表打印并签字(有两处签名)后再扫描(见附件);(2)一份包括学习以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不超过3页A4);(3)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在同一页上)(4)外语水平证明扫描件(请勿提供不符合时间要求的外语水平证明;没有符合招生简章要求的外语水平证明材料的,请勿报名);(5)学术论文代表作(不限是否发表,若已发表请附已发表论文全文及检索证明,若已录用请附已录用论文的全文及正式录用函等),参与课题的证明,各类获奖证书;(6)攻读博士学位以前在高等院校各阶段(本科及硕士)的学习成绩单(须就读单位盖章);(7)一份3000字左右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8)前置学位相关材料(往届生)及在读证明相关材料(应届生)往届生提供:前置学位证书电子认证报告(下载网址:https://www.chsi.com.cn/xwcx/index.jsp),前置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应届生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在读证明(需盖章)。(9)至少两名报考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本人撰写的推荐信(全文手写、落款签名)。(导师可本人直接寄送,国外导师若寄送来不及可导师本人签名后扫描件直接邮件发送至nzd@zju.edu.cn)。(10)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经硕士导师签字认可的论文摘要和目录(应届生);(11)在国(境)外院校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12)报考少民骨干的考生,提交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签字盖章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登记表”。(13)对口支援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14)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时提交博士研究生培养学校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 纸质版材料提交同上1-14,其中1、6、8的在读证明、9、12、13、14请提供原件,所有材料请勿装订,可以按份夹起来分开,寄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为防止材料丢失,只接受顺丰快递寄送),以寄出的时间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所有纸质材料递交后不再退还) 注意事项:未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和材料寄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材料有不全的,本次申请无效,已经缴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根据情况,学院可随时要求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原件或额外补充证明材料,以供查验。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即使已被录取,也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造成的后果与责任自负。 五、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学院按招生专业(方向)设置博士生招生委员会,负责相关材料评审与综合考核事宜。具体请见《浙江大学文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本招生简章各项要求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直博生材料审核结果公布和综合考核时间为2023年9月中下旬;硕博连读生考核安排请关注学院相关招生方向通知;普博招考生材料审核结果于2023年12月下旬左右,在学院招生网公布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综合考核时间将于材料审核后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均以正式通知为准。请各位考生务必确保通讯畅通,以免错过通知。 六、学费全日制博士生学费:1万元/生/年。 七、其他咨询联系方式:倪老师,0571-87076098,nzd@zju.edu.cn纸质材料寄送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成均苑4幢418室,倪老师,0571-87076098。(请用顺丰快递,寄送截止日期2023年11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博士培养相关文件请参考以下链接:(1)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网址:http://www.grs.zju.edu.cn/yjsjxj/list.htm)。(2)培养方案(往年可供参考)(网址:http://grs.zju.edu.cn/py/common/pyfagl.htm)(3)学位授予标准(网址:http://fah.zju.edu.cn/2021/1209/c38146a2449934/page.psp)附件1.文学院普博生招生信息登记表.docx附件2.硕转博连读申请表.docx附件3.专家推荐书.docx附件4.科研成果清单.doc附件5.附件在读博士同意报考证明.docx浙江大学文学院
2023-08
本科生2023-2024学年秋冬学期报到注册通知
关于本科生2023-2024学年秋冬学期报到注册的温馨提示各位同学:根据学校安排,现将2023-2024学年秋冬学期本科生(不含2023级新生,下同)报到注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时间和地点本科生于9月14日返校,持学生证到文学院教学办(紫金港校区大西区成均苑4栋418东)完成注册手续。本科国际生,到国际教育学院报到注册。办理过请假手续的学生,到校后(9月27日前)及时到文学院教学办补注册。2、注意事项学生报到注册时,请携带本人学生证和校园卡到报到点注册,不能由他人代为注册。如有学生证遗失,可凭身份证或浙大校园卡先期办理报到,再补办学生证。如有特殊情况不能返校的本科生,须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20】52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申请暂缓注册。如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超过2周,且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20】52号)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应给予退学处理。文学院教育办在9月28日前,向经过核实的未注册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学生邮寄拟退学处理通知书,之后将未注册学生的通知书送达结果和退学申请材料报送给本科生院教务处。 文学院教育教学办2023年8月21日本科生请假条.pdf
2023-04
浙江大学文学院2023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浙江大学2023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学院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招生选拔标准,科学规范组织复试考核,认真做好学院2023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经我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我院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复试考核工作方案如下:一、组织机构1.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人员组成及申诉联系方式如下:组长:冯国栋、李铭霞副组长:真大成、郑英蓓成员:王胜群、池昌海、苏宏斌、陈力君、咸晓婷、贾海生(按姓氏笔画排序)申诉联系人:倪老师申诉电话:0571-87076098电子邮箱:nzd@zju.edu.cn2. 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者不少于3人)组成,其中组长1名,研究生德育导师不少于1人。 二、综合考核方式及内容综合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知识背景、思维逻辑、创新能力、科研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掌握程度以及学生综合素质等,并对考生外语运用能力进行测试。本次复试采用线下综合复试形式,包含笔试及面试,复试时间2023年4月21日。笔试成绩满分15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综合成绩(即为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成绩(复试成绩)=笔试成绩/1.5*50%+面试成绩*50% 三、考核时间学科(专业)专业联系人及邮箱复试时间地点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王老师wangshengqun@zju.edu.cn时间:4月21日下午13:30笔试4月21日下午15:10面试地点:成均苑4幢905 四、资格审查按照现阶段浙江大学校园管理规定,复试期间外校考生可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进入校园。(温馨提醒:紫金港校区较大,楼宇较多,请考生把握好时间)考生请于4月20日至成均苑4幢418文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完成资格查验及有关资料提交,具体查验及提交要求如下:1. 港澳地区考生提供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提供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以上证件需查验原价并提交复印件。2.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需提供学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文凭(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以上材料需查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3. 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官方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证明原件1份。4. 已获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和学籍在线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如无法在线验证,请申请纸质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其中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以上材料需查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5. 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6. 浙江大学文学院港澳台考生个人简历信息表。(附件2)7. 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材料。提交原件。(模板请见附件3)8. 需要提交pdf扫描版材料至专业联系人邮箱的电子版材料如下:(1)以上材料6的个人简历信息表以及材料7的两封推荐信;(2)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带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3)个人科研成果及其证明材料;(4)外语能力证书;(5)毕业论文(或初稿);(6)个人简介(不超过2页A4纸); 五、录取我院将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及综合考核情况,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体格健康状况等方面,依据考生复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标准相一致。若考生出现以下情况则不予录取: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3.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考生拟录取后,须在浙江大学校医院或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并将体检表于5月20日前寄至浙江大学文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请采用顺丰或EMS邮寄)。如有特殊情况的考生,须及时与学院联系。联系人:倪老师联系电话:0571-87076098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成均苑4幢418室附件1.2023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docx附件2.浙江大学文学院港澳台考生个人简历信息表.docx.docx附件3.专家推荐信.docx 浙江大学文学院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