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
文学院(筹)关于推荐申报浙江大学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著作奖的公示
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文学院(筹)拟推荐以下著作参评浙江大学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著作奖,现予以公示(以作者姓氏音序排列)。公示期从2022年3月7日至2022年3月11日。浙江大学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著作奖推荐一览表·文学院(筹)序号成果名称作者出版单位出版时间推荐奖项1《史记》词汇研究池昌海浙江大学出版社2021.6专(编)著奖2唐代诗人墓志汇编·出土文献卷胡可先、杨琼上海古籍出版社2021.5专(编)著奖3一切经音义古写本研究李乃琦汲古书院(日本)2021.12青年成果奖4汉语历史语法史文磊中西书局2021.8专(编)著奖5汉语词汇史汪维辉中西书局2021.6专(编)著奖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将严格予以保密)向文学院(筹)人事科研办公室反映,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匿名、冒名或逾期者不予受理。电话:0571-88273192邮箱:zlzxqjh@zju.edu.cn文学院(筹)人事科研办公室2022年3月7日
2022-01
关于本科生 2021-2022 学年春夏学期报到注册的温馨提示
各位同学:根据学校安排,现将 2021-2022学年春夏学期本科生报到注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时间和地点 根据相关安排,本科生于 2月 18日报到。由学生骨干或班长收集班级已返校学生的学生证,于 2月 25日前到所在学院(系)本科教学科(或学园办公室)完成注册手续,文学院(筹)本科教学办公室: 报到注册地点联系电话大西区成均苑 4幢 418东88206446 (1)未按专业招生的 2021级学生到求是学院相关学园报到注册,其余到专业学院报到注册。 (2)本科生老生到学生所在专业院(系)本科教学办公室报到注册。 (3)本科留学生,到国际教育学院报到注册。办理过请假手续的学生,到所在院(系)本科教学办公室或者求是学院相关学园办公室补注册。2、注意事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先参加网课学习,向所在学院(系)、学园备案后线上办理报到注册手续,返校后补盖学生证注册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返校同时无法参加网课学习的本科生,须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20】52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申请暂缓注册。如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超过 2周,且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20】52号)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应给予退学处理。 文学院(筹)教学科2022年 1月 14日
2021-12
关于组织开展浙江大学2021-2022学年 “赓续百年辉煌,勇担时代使命” 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紧密结合我校“双一流”建设和人才培养目标,积极构建扎根铸魂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实践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广大青年学生深入基层、认识国情、接受锻炼、磨练意志,心怀“国之大者”,奋力“走在前列”,在实践中服务人民、奉献社会、报效祖国,以昂扬的奋斗姿态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浙江大学文学院(筹)团委为响应浙江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团委)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号召,决定在今年寒假继续深入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活动主题 “赓续百年辉煌,勇担时代使命” 二、活动形式 本次社会实践活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原则上应在学生所在县市(返乡)根据属地防疫要求开展实践,不跨省跨市实践,不到疫情中高风险的地区实践,不出国(境)实践,不进行聚集性活动。同一团队的同学可以分别在各自家乡开展实践活动。鼓励学生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手段,开展线上实践活动。 三、活动内容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紧密结合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建团100周年、浙大建校125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选择实践主题,突出专业导向、服务导向,紧密围绕国家重要战略方向开展调研实践。特设置以下专项,供实践团队参考: (一)红色专项:回首百年路,启航新征程。进一步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化“党史青年行”专项实践行动,通过返乡调研红色遗迹、探寻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读懂百年来中国共产党践行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所进行的奋斗、牺牲和创造。通过深入观览纪念馆、博物馆,走访老党员、老军人等形式,形成生动的采访调研实录,增强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鼓励大学生在社区、基层开展微党课宣讲、政策宣传解读等,发挥大学生的引领作用。 (二)劳育专项:开展志愿服务,厚植为民情怀。动员学生主动向村、社区报到,在乡镇团委和村、社区团组织的统一领导和调度下,就近就便编入志愿者组织、青年突击队等,通过多渠道力所能及地参与基层治理日常工作。可结合个人发展需求与家乡用人单位岗位需求,参与到为家乡做贡献的实习实践岗位工作中树立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回报家乡建设的责任使命感。 (三)体育专项:喜迎魅力冬奥,助力“健康中国”。紧密结合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时间节点,普及冬奥知识、回顾冰雪文化运动传统,为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举办贡献青年力量,为迎接2022杭州亚运会举办做好充足准备。组织开展“青春爱运动健康强中国一起云支教共同迎冬奥”主题实践活动,招募百名大学生志愿者与西部中小学生线上结对,以“共同看冬奥” “一起云阅读”等形式云陪伴当地中小学生,助力“双减”,为西部地区的校园文化注入新活力。 (四)美育专项:弘扬传统文化,讲好家乡发展故事。了解家乡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发展变化状况,读懂国情社情民情,并深入探索背后的文化基因,理清文化传承的深层次原因、传承现状以及发展意义。通过实地观察、走访调研等形式收集带有家乡文化特色、地域风情的文字图画,影像资料等,形成有创意、有亮点、有内涵的实践成果,助力家乡文化宣传。 (五)发展专项:发挥专业优势,深入调研思考。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组织大学生结合专业特点,聚焦行业前沿,针对发展需要、民生需求、社会关切、改革迫切的热点话题开展专项调研,采用企业座谈、企业实习、行业调研分析等方式,触摸鲜活案例,将理论与实际结合起来,提出专业性的思考与见解,赋能共同富裕。 四、实践要求 1、加强教育,确保安全请各团队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专项培训会,立项时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学院将为每位参与实践的同学购买保险。每支团队安排1名同学作为信息报送员,实践期间每日做好安全信息上报工作。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动态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或迟报、漏报。在实践过程中注意个人防护并做好健康监测工作,避免在人员密集的场所逗留。原则上不开展聚集性实践或跨省跨市实践活动的团队,如确需开展,请提前联系学院团委徐老师0571-88273527。 2、紧扣主题,注重宣传各团队要紧扣寒假社会实践主题,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积极联系校外媒体进行投稿,扩大团队社会实践影响力。鼓励各团队运用自媒体记录实践过程,并及时向学院报送相关活动的文字、图片、视频材料。 3、做好总结,按时提交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实践团按时提交相关总结材料(个人总结、团队总结、新闻稿、调研报告、照片、视频等),学院将在下学期进行寒假社会实践的院内评比,同时向学校推优。校大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优秀团队等分别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立项方式 (一)自行组队立项的同学,每个小分队人数为3人及以上 (二)实践项目申报通过社会实践网络平台进行(网址:tzzd.zju.edu.cn,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注意:立项申报的审核单位默认为丹阳清溪学园,请务必手动修改至文学院)。团队学生负责人(队长)需于1月6日(周四)24:00前完成立项申报并提交至院系、学园团委(学生组织指导单位)审核流程。学院将于1月9日前完成院级审核,将立项审核合格的团队提交至校团委审核流程,并确定校级重点推荐团队,通过团队推荐审批流程提交。 六、说明 1、各团队立项成功后,文学院(筹)团委将在院网进行立项公示,并建立寒假社会实践队长群,负责与各位队长的信息对接,并为队长们答疑解惑。 2、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文学院(筹)团委(浙江大学西紫金港校区西区成均苑4幢108团委办公室) 联系人:徐老师/陈同学联系电话:0571-88273527/19817861977社会实践网络平台填报指南(学生申报).pdf浙江大学文学院(筹) 2021年12月28日
2021-12
关于公示学院亚运会、亚残运会志愿者第二轮面试(终选)结果的通知
各位同学: 学院亚运会、亚残运会志愿者二轮面试选拔工作已经完成,通过两轮的面试考察,结合各位同学的报名志愿和校团委的选拔要求,第二轮面试(终选)名单已确定。现将通过第二轮面试(终选)工作的志愿者推荐建议名单公示如下。 二面结果名单公示.xlsx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26日,共五天。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异议,请采用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向学院反映。 请联系:包老师,19858125233,longlongchen@126.com陈同学,19883149701
2021-11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秋冬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为进一步推动我校青年志愿者工作的规范化开展,营造更好的志愿服务氛围,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我校青年志愿者工作的开展,根据《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的相关规定,我校将于近期开展2021-2022学年秋冬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定形式(一)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依据已被认定的注册志愿者服务时数,实行星级评定制度;(二)评定工作对各星级志愿者不设名额限制,按照自愿原则,由注册志愿者自行申报。二、评定原则(一)参评对象 2017、2018、2019级本科注册志愿者及研究生注册志愿者; 2020级本科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仅限申报五星级。(二)参评要求 1.服从安排,自觉遵守服务时间,按质完成各项社会服务工作; 2.对待服务对象热情周到,态度谦和,尊重服务对象的合理意见,满足服务对象的合理要求; 3.积极主动完成既定任务,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4.维护志愿者形象,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团队协作意识强; 5.结合自身真实事迹和申报表条目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不得抄袭他人或网络。(三)参评标准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40小时,认定为“一星级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70小时,认定为“二星级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50小时,认定为“三星级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00小时,认定为“四星级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50小时,认定为“五星级志愿者”。如已参与往年星级评定,且本次累计服务时数未达下一星级标准的,不重复进行认定。(四)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将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请参评志愿者及时完成申报,逾期将一律不予补申请。(五)如有以往申请星级已成功的志愿者需补办证书,请填写《x星级xxx证书补办申请表》(附件1),并将文件发送于11月29日前发送至邮箱rwxyzyz@163.com,文件名与主题名一致为“X星级证书补办+姓名+学号”,校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将在此次星级申请中统一补办。除每次评比星级时的统一补办外,其余时间不进行证书的补办。三、评定流程(一)个人申报材料收取(11月29日前)请欲申请星级的注册志愿者下载填写《x星级xxx星级志愿者申请表》(附件2),并重命名为“星级+班级+姓名”上交给本班班长,班长收集好后于11月29日24:00前以“星级评定+班级名称”为主题发送至邮箱rwxyzyz@163.com。(二)院系审核与材料提交(12月1日前)学院团委进行材料审核,并按整理汇总材料后统一提交至校团委,不接受个人直接提交。(三)校级初审(12月7日前)校团委对各学院(系)、学园团委提交的星级志愿者评定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反馈至各学院(系)、学园团委。(四)院系复核与公示(12月10日前)待校团委初审后,团委会对校级初审反馈结果进行复核并联系到学生本人核实,将复核结果于院系官方网站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提交至校团委。(五)校级汇总审核(12月15日公示)校团委将对各学院(系)、学园团委重新提交的复核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并公示。(六)证书颁发(12月20日-12月24日)校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统一制作星级志愿者证书,发放至各学院(系)、学园团委四、评定材料上报要求(一)上报时间各班级班长请于11月29日24:00前上报本班的星级志愿者申请材料。(二)上报材料覆盖小时数范围学生高校入学起至2021年11月29日(11月29日前进行的活动,11月29日后导入的志愿小时数也计入评定)。如有疑问,可以咨询钱同学QQ:2212139722;郭同学QQ:1746826807 。【附件一】X星级XXX证书补办申请.doc【附件二】X星级XXX星级志愿者申请表.doc
2021-10
【转】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研究生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
课程学习是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必备环节,在研究生成长成才中具有全面、综合和基础性作用。研究生教材质量对于保障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起到基础性作用。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文件精神,加强我校研究生教材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研究生教材立项建设工作。请各学院(系)高度重视,按照《浙江大学教材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20〕42 号)要求,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建设特点,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全面统筹规划本单位的教材建设,精心组织本次教材申报推荐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1.本次申报对象包括研究生层次计划新编教材和计划修订教材,原则上应对应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内课程。2.重点支持研究生核心课程教材(参照《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基础性专业性通用性课程配套教材、国家关键领域、国家重点支持学科、交叉学科教材以及反映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成果、课程思政建设成果和体现学科专业优势的系列教材。3.支持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多种介质综合运用、表现力丰富的新形态教材,每本教材需配备相关教学课件,可用于线上、线下教学。二、申报条件1.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教材的主编或第一主编,具有我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副高),在本学科有深入研究和较高造诣,在相关教材或学科教学方面取得有影响的研究成果,熟悉教材编写工作,有丰富的教材编写经验。鼓励院士和教学名师组织编写团队申报。2.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体现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3.充分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注重及时体现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反映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结构严谨、逻辑性强、体系完备,体现创新性和学科特色。三、申报材料1. 申报计划新编教材,须提供以下材料(一式3份) :(1)申报书(附件1,至少一份为盖章原件);(2)编写大纲;(3)至少两个章节的样章;(4)讲义等相关教学材料(选择性提供)。2. 申报计划修订教材,须提供以下材料(一式3份) :(1)申报书(附件1,至少一份为盖章原件);(2)修订说明;(3)修订大纲;(4)原教材(2本即可);(5)因特殊原因更换主编的须附原教材主编授权委托书(1份即可)。四、申报流程1. 申报教师向所在学院(系)提交上述申请材料,不接受教师单独向研究生院申报。2. 学院(系)党委对教材选题、编写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学院(系)对申请材料进行学术审查。如有校外人员参编,请提供校外人员教材编写政治审查表(附件3)。. 学院(系)对申报立项的教材及编写团队进行公示,公示后,将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和盖章的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提交至研究生院(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12-2),电子版发送至yjsy_pyc@zju.edu.cn。4. 提交学校申报材料时间:2021年11月26日17:30前五、其他1.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立项。2. 本次立项教材的最终出版期限为2023年6月30日,出版单位建议选择本领域影响力较大的出版社。逾期取消校级项目资格,不再支持项目经费。3. 本次立项经费主要用于出版费、数字化资源制作费,经费报销按照学校计财处规定的要求和期限执行,具体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所在学院(系)审核。4. 教育部将在四年一度的全国优秀教材评选工作中,将研究生教材在高等教育类教材中单列进行申报和评选。本次立项建设出版的优秀研究生教材学校将优先推荐参评。 联系方式:88981406;yjsy_pyc@zju.edu.cn。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申报表.doc附件2:2021年浙江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立项申报汇总表.xlsx附件3:校外人员教材编写政治审查表.docx
2021-09
关于“706中国语言文学综合知识”和“808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基础”两门考试科目的说明
关于“706中国语言文学综合知识”和“808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基础”两门考试科目的说明.pdf
2021-07
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老生注册的通知
各学院(系)、相关研究生: 1. 研究生老生注册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 2. 注册须知: (1)研究生本人持研究生证按时到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注册,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的,要以书面方式向院系研究生教育科请假。在9月24日前研究生须完成注册手续。 (2)在学制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学业的研究生,在研究生院管理系统中申请延期,要求详见管理系统内提示,硕士生申请延期不超过半年,博士生申请延期不超过1年。办理完延期后,才能注册。 (3)关于学费。需交学费的研究生,应在注册日前交足学费,否则不予注册。缴费办法详见2021年研究生缴费事宜。 (4)关于住宿费。住学生公寓的研究生老生,应在注册日前办妥缴纳住宿费手续,否则不予注册。具体交费办法按宿管中心的有关规定办理。 (5)关于基本医疗保险。根据杭州市医保规定,2021年大学生医保费由原标准60元/学年调整为90元/学年。因此,部分进校时已按学制预交医保费(60元/学年)的老生,预交余额为60元的须补差30元,余额120元和180元的,则在余额中扣减。请相关同学务必于8月31日前在“浙江大学计财处”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浙江大学收费平台完成自助缴费(银行不代扣),以确保9月1日起能正常享受下一学年度的医保待遇。已有职工医保的请勿缴费,以免重复参保。 逾期缴费将影响医保待遇: 3.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浙大发研〔2017〕115 号)的规定,“未在学校规定时间注册超过2周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无正当理由的”“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或出国(境)未经学校批准逾期2周以上未归的”应予退学。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应及时核实未注册人员情况,去电或函告知,之后将确认应予退学的学生名单提交给研究生管理处。 提醒:凡是没有注册的研究生,将取消评奖、停止发放岗位助学金,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学年不注册,将自动取消学籍。各院系要十分重视研究生注册工作,及时通知研究生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研究生院 2021年7月14日
2021-07
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新生报到注册的通知
各学院(系)、各有关部门: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新生报到、注册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一、报到注册安排1.2021年秋季研究生新生报到注册前需完成新冠疫苗接种。2.报到时间:2021年9月11日8:30—17:30。3.报到地点:研究生所在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4.验证材料(学生需携带以下材料):(1)研究生录取通知书。(2)有效的本人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并务必携带复印件一份。(3)证书:硕士生必须持有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博士生必须持有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或硕士学历证书原件。直博生必须持有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并请携带复印件一份。未获得以上证书者不予报到入学。(4)硕博连读生须有办妥硕士生阶段离校手续的电子离校单打印件。(5)完成“新生服务网”操作:学校将于2021年7月20日起开通研究生新生服务网(http://regi.zju.edu.cn/home ),该系统包括学校的有关通知公告、缴费信息、住宿安排、新生需完成的测试以及其他环节。所有新生必须登录系统,完成相关手续。5.报到当天,已按照新生服务网要求办理的新生可直接入住宿舍,然后到各自所在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进行验证及报到、注册(未按规定携带证件及未缴纳学费者不予报到)。缴费金额与方式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缴费指南”及新生服务网说明。二、硕博连读博士新生注意事项2021级秋季转博的硕博连读生信息由研究生院统一转段,硕博连读生需办理离校手续,住宿安排原则上在原床位不变,如需跨楼调整请在工作时间段内到所在校区宿管办申请。新生选课将在暑期开放,硕博连读生务必请用博士生学号进行选课。三、新生材料准备(一)户口迁移1.全日制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可迁至学校,也可保留在原户籍地。在校期间,户口管理按照《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浙公通字〔2020〕5号)规定执行。在职学生、非全日制学生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2.选择把户口迁至学校的新生,须准备以下材料:(1)《户口迁移证》原件1份(本人在杭州的最新手机号码写在户口迁移证右上角)(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3)身份证复印件1份3.《户口迁移证》各项内容必须规范、清晰,具体要求如下:(1)姓名:《户口迁移证》上姓名须与《录取通知书》姓名一致。(2)籍贯、出生地:必须明确到“××省××市”或“××省××县”。(3)迁移原因:大中专招生。(4)盖章:需盖有“××省公安厅”及“××市公安局××派出所户口专用”章。(5)注意事项:严禁私自涂改《户口迁移证》上的信息。迁移户口过程中身份证如被迁出地公安机关收缴,应由收缴地公安机关在迁移证上注明“身份证已收缴”。(6)户口迁往地址紫金港校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玉泉校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西溪校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48号之江校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之江路51号医学院、舟山校区海洋学院、海宁国际校区、微纳电子学院的新生户口落在紫金港校区,软件学院、工程师学院的学生户口落在玉泉校区,其他学院(系)学生户口均落在院系所在校区。请新生按照上述说明选择正确的落户地址。4.其他事宜(1)新生在报到后,请及时关注安全保卫处网站或“平安浙大”微信公众号,获取关于落户的具体办理通知。请选择迁户的新生务必将户口迁移材料在报到后及时交给本学院(系),由学院(系)在限定时间内统一向院系所在校区的安全保卫处户口管理办公室提交落户材料。如未按通知要求提交落户材料,后续不再受理。新生落户要经杭州市公安部门审批并逐一办理,需一定时间,具体完成落户时间请关注安全保卫处通知。在此之前,学生如需办理身份证、出国出境、银行等有关业务,请在办理户口迁移证之前完成。(2)安全保卫处各校区户口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紫金港校区:纳米楼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07室6号窗口,0571-88206065玉泉校区:7舍101室,0571-87952295西溪校区:老医院202室,0571-88273229之江校区:二号楼北平房,0571-86592777(3)身份证换发手续:新生落户后,身份证更换采取自愿原则,可更换,也可继续使用原身份证。 (4)欲了解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新生户口迁移事宜,请关注工程师学院网站上的有关通知。(二)党团组织关系转移1.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浙江省外的新生党员,须由本人携带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在学院(系)党委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介绍信抬头:“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浙江省内的新生党员,无需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发起办理,直接系统上操作选择到党支部或者学院党委 。2.团组织关系转移:报到后凭团员证办理(三)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及绿色通道1.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为本人自愿提出申请。新生如需申请认定,请通过“新生服务网”如实填写家庭经济情况进行申报,学院(系)将于新生报到注册后开展认定工作。未通过“新生服务网”申报者,请根据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ygb@zju.edu.cn)后续通知(一般于9月底-10月初发布)要求进行申请。2.绿色通道因家庭经济困难暂不能在入学报到时及时缴纳学费的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先行办理入学手续。以下三类学生可申请“绿色通道”:(1)已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研究生;(2)入校后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研究生;(3)入校后拟申请学业奖学金代偿的研究生。 申请“绿色通道”的研究生请做如下准备: (1)在“新生服务网”提交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 (2)下载并填写《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附件1),并附“家庭经济情况说明”(请如实详细描述家庭情况,并附本人签字),于开学报到时递交所在学院(系),由学院(系)留存。各学院(系)整理汇总学生申请材料后填写《XX学院(系)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汇总表》(附件2),并于9月30日前将纸质版交至研究生管理处(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03室),电子版发送至ygbzzb@zju.edu.cn邮箱; (3)已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请在报到时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单交与所在学院(系),由学院(系)留存。各学院(系)整理汇总学生材料后填写《XX学院(系)研究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码汇总表》(附件3),并于9月30日前将纸质版交至研究生管理处(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03室),电子版发送至ygbzzb@zju.edu.cn邮箱。回执码将由学校资助中心统一录入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平台,请务必反馈准确的回执信息,否则将影响贷款的最终审核。入校后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请准备好以下材料,入学后根据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ygb@zju.edu.cn)后续通知(一般于10月发布)要求进行申请:1)本人有效身份证(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2)新生录取通知书;3)《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申请表》(附件4);4)未成年人需要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一份(未成年人是指2003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书面同意申请贷款声明应包含监护人和学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签名、日期)。入校后拟申请学业奖学金代偿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可代偿为学费,学业奖学金具体参评要求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14〕80号)。注意:入校后未通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和学业奖学金代偿申请的研究生须于本学年内补交学费。四、其他事宜(一)请假规定: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研究生,应当事先向所在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系)分管领导批准后方为有效。请假期限为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二)始业教育:新生入学后,各学院(系)应按新生教育计划对新生进行适应性教育,组织学习研究生教育管理有关工作文件,与学院(系)、研究所领导及导师见面并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组织开展科研方法介绍、学习经验交流和学术规范等教育,建立党、团支部及班级组织并开展活动。(三)信息维护:新生可在“新生服务网”以及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管理信息系统中维护个人信息。新生报到时候交一寸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用于研究生证,新生登记表等)。(四)新生体检:新生必须参加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复查,具体日程按校医院通知。(五)新生注册:各学院(系)要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六)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学籍档案材料上交:请各学院(系)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等材料与新生的纸质档案等逐一比对核查,充分利用人像对比等进行身份核验,确保每一位报到新生身份真实可靠,严防冒名顶替。请各学院(系)及时通知每一位新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核对并打印“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登记表”一份,贴好一寸彩色入学照片,签名后上交各学院(系)研究生科,作为新生学籍档案材料。各学院(系)请于10月底前将收齐的新生登记表纸质稿(含2021级春博)交至研究生管理处(研究生综合教育楼803办公室)。(七)新生复查:各学院(系)要在12月11日之前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复查内容进行复查,填写复查登记表,并12月13日之前交到研究生院(具体工作安排详见开学后通知)。(八)医疗保险相关通知详见附件5。(九)“关于2021级研究生入学填写《婚育情况调查表》的温馨提示”请查看浙江大学校医院网站相关通知 附件1: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docx附件2:XX学院(系)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汇总表.xlsx附件3:XX学院(系)研究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码汇总表.xlsx附件4: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doc附件5:2021年秋季研究生新生医疗保险通知.docx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7月14日
2021-07
【转】关于公示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2021年拟资助名单的通知
各学院(系)、各有关单位:为支持和鼓励取得优秀成果的博士生更好地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做出高水平的博士学位论文,根据《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办法》(浙大发研〔2019〕93号),在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的基础上,经学科、学部评审推荐,学校共评选出闫丽等77名博士生获得2021年资助,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7月2日至7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邮箱:yjsyxwb@zju.edu.cn。附件: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2021年拟资助名单 研究生院 2021年7月2日附件下载1、 附件: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2021年拟资助名单.pdf
2021-03
关于开展“启真杯”浙江大学2021年度学生十大学术新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充分调动我校学生学术科研积极性,鼓励学生开展跨学科交流与研究,营造浓厚的校园学术氛围,增强学生学术创新意识,提高学生学术科研水平,提升学生学术自信,学校设立活动组委会举办“启真杯”浙江大学2021年度学生十大学术新成果评选活动(详见附件1:“启真杯”浙江大学学生十大学术新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试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一)申报对象学校全日制且2021年3月31日注册在校的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二)申报成果申报成果应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研究成果,包括基础研究类、发明创造类和创意创作类(涉密类成果不予申报)。鼓励学术交叉型成果申报。具体要求如下:1.基础研究类成果主要指已公开发表(含录用或出版)、具有原创性的学术论文或著作(含章节);由我校学生个人独立完成、浙江大学为第一单位,或集体完成但署名中必须我校学生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浙江大学为第一单位,成果由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申报并需经由合作者同意。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我校学生为第二作者,但成果申报需经导师同意。2.发明创造类成果主要指我校学生作为第一专利设计人、浙江大学作为第一专利权人申请通过的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3.创意创作类成果主要指立足本学科或跨学科已有的研究方向或正在开展的科学研究进行大胆创新,通过综述论文或作品形式,证明该创意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和科学研究价值,并需由不少于3名具有高级职称的该专业领域专家联名推荐申报,以及我校学生在国际、国家以及省部级高水平艺术展览、建筑设计、工业设计等相关竞赛中展出并获奖的艺术、建筑或创意设计类作品。二、评选程序(一)学生登陆“启真杯”专题网站(网址链接:helps.zju.edu.cn/qzcup)进行项目申报,并打印自动生成的表格,填写完整表格后,一式两份,根据自身类别(本/硕/博)将表格电子件交至所在学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博士生会联系人。(二)各学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博士生会在学院(系)的领导、指导下,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后,由各学院(系)组织专家学者对成果进行初审并确定推荐参评成果。原则上,每个学院(系)推荐上报的参评项目为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至少1项、各不超过2项(若含该学生类别)。(三)学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博士生会将初评推荐的学术成果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件(即填写和签字扫描版,要求签署有院系意见和盖章,含证明材料)按类别(本/硕/博)分别报送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博士生会,由“三会”将相关电子材料汇总后上传到“启真杯”专题网站,同时由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博士生会和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邀请评审专家组对参评成果进行第二轮评审,遴选出获奖入围成果共计20项。(四)广泛宣传展示入围学术成果。广大师生对20项入围成果进行网上投票。相关投票结果予以公示。(五)组织“启真杯”学生十大学术新成果答辩会。入围的20项成果按照抽签所得顺序依次进行展示交流,根据现场表现,结合各种投票情况,决选出“浙江大学年度学生十大学术新成果”及“浙江大学年度学生十大学术新成果提名奖”奖励项目各10项。(六)根据院系成果申报情况和组织参与情况,评选出院系“启真杯”奖和组织奖。给予相应物质奖励,并获得下一年度评选活动成果答辩会、前期宣讲会承办资格。三、奖励标准“浙江大学2021年度学生十大学术新成果”获奖项目各奖励现金10000元(税前),“浙江大学2021年度学生十大学术新成果提名奖”获奖项目各奖励现金5000元(税前)。院系“启真杯”奖和组织奖各奖励现金3000元,用于院系开展学生学术文化活动等。特色奖项视具体情况定。四、颁奖仪式在答辩会答辩结束统分产生结果后举办颁奖仪式,现场颁发各奖项。五、活动安排2021年3月26日前,发布通知,启动宣传和申报工作。2021年3月26日至4月26日,各院系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第一时间转发该通知和相关推文进行宣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申报。4月26日网上申报截止。2021年5月5日前,院系完成初审和推荐。2021年5月15日前,校学术委员会完成校级评审,确定20项入围成果。2021年5月15日左右,启动线上为主的投票宣传。2021年6月上中旬,举行答辩会和颁奖仪式。六、组织机构及组委会联系方式(一)组织机构1.活动组委会主任:邬小撑 王立忠成员单位:校学术委员会、党委宣传部、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院、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校团委、博士生会、研究生会、学生会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2.评审专家组组长:张 泽组员:浙江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二)联系方式: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陈赛飞;韩天高联系电话:88208985;88208817 邮箱:f020106@zju.edu.cn;htg@zju.edu.cn校学生会联系人:蔡飞扬 18888920514 caifeiyangecho@163.com校研究生会联系人:高星雨 15157111818 gaoxy2015@zju.edu.cn校博士生会联系人:舒俊炜 19858125800 junweishu@zju.edu.cn申报相关问题联系人:陈韵扬 13989605677 chenyunyang@zju.edu.cn活动申报期间如遇到各种问题,申报人也可通过“启真杯”专题网站“常见问题”-“我要提问”版块进行提问,组委会将对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解答。 本院系报名方式:“启真杯”申报网址链接:helps.zju.edu.cn/qzcup请同学们完成网上申报后,将申报评审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在4月26日24:00前根据所在组别(本/硕/博)分别发送到指定的联系人邮箱(见下表)。邮件以“【本/硕/博】-启真杯评选-姓名”命名。本科生联系人:邵同学 18888917550 1171168649@qq.com硕士生、博士生联系人:章同学 18868102742 zhangyiying7@zju.edu.cn 附件1:“启真杯”浙江大学学生十大学术新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试行).doc附件2:申报常见问题解答.docx 研究生会 博士生会 学生会校学术委员会 研究生院 本科生院 科研院 社科院宣传部 学工部 研工部 团委2021年3月31日
2020-09
关于“706中国语言文学综合知识”和“808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基础” 两门考试科目的说明
关于“706中国语言文学综合知识”和“808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基础” 两门考试科目的说明.pdf
2020-07
暑期安全特别提醒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即将进入炎热的暑假,假期间老师同学们的朋友交往、旅游、社会实践等各种活动开始增多,但仍处于疫情防疫期间,安全上不能稍有怠慢。为了假期安全,在此学院特意提醒大家注意以下几点:一、外出安全1.注意保管好个人财物。要切实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电脑、手机以及各类贵重财物;银行卡、饭卡等不要乱放,最好跟身份证分开放置;要注意设置好密码,绝不能让外人得知;到柜员机取钱时须注意提防周围偷窥的眼睛;遇到“吞卡”问题要立即请银行工作人员帮忙解决,切勿勉强操作,更不要轻易接受“热心人”的帮助,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日常生活中要慎防入室盗窃,宿舍之间要相互照应,相互提醒。外出时注意锁好门窗,大笔钱款要存入银行,放假时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防止失窃。2.外出时务必注意安全。外出时最好结伴而行,不要携带大量现金;挂包应斜挂在身上;不要走偏僻的路段;留心注意周围是否有可疑的人或者两人共乘一辆摩托车,以免给歹徒有可乘之机。手机不要随手拿着或挂于腰间,贵重物品不要显露在外。3.随时佩戴好口罩等防护工具,减少出入人多的地方,与他人交谈时尽量不摘取口罩,保障双方安全与健康。二、乘车安全1.重视交通安全。不论是回家还是外出旅游、实践考察,都应时刻注意出行安全。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非法运营车辆;在旅途中时刻注意自身财物安全,防范偷窃;旅途中应提高警惕,与陌生人交流要慎重,不要将自己的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学校和家庭等相关信息轻易告诉陌生人,以防上当受骗;长途旅行应尽量结伴而行,要注意了解当地治安情况及风俗习惯,做好自我防范工作,遇到意外应妥善处理,并及时与学校、家人联系。2.注意来往车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发生交通事故。3.一些重要的证件例如身份证、银行卡等要注意保管,不要放在同一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4.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佩戴口罩、手套。建议佩戴符合规定的口罩。外出结束时应及时弃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相互之间保持距离。三、居家安全1.台扇、落地扇以及洗衣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的电源插头,要用安装了接地保护线的三眼插头,切忌用两眼插头。用电器具与电源连接,应用可开断的开关或插头,禁止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孔;使用电器时,应先插电源插头,后开电器开关,用后应先关闭开关,后拔电源插头,插、拔时应用手握住绝缘体进行操作,不能拉住导线用力拔,切记保证用电安全。2.饮用符合安全标准的水,挑选新鲜和有益健康的食物,选择经过安全处理的食物,如巴氏消毒奶等。要清洗水果和蔬菜,尤其在生吃前,不要食用超过保质期的食物。生鲜肉类、禽类和海产类食物要与其它食物分开,加工处理生鲜食物要用单独的器具,如刀、案板和其他用具,生熟食物要用不同器皿分开存放,不要生熟混放。保证饮食安全。3.点外卖取外卖时,切记保障好个人安全,佩戴好口罩、手套等防护工具,切记减少与陌生人接触,取到外卖回家后要及时清洗双手,扔掉外包装等接触多人的物件。四、勤工助学注意事项1.非法传销该类组织的一贯手段是以招聘销售人员的名义诱骗学生,接着给其“洗脑”,并抛出高回扣诱饵,让学生去发展“下线”。上了“套”的学生,难以自拔,再去欺骗自己的同学、朋友、亲人,从而形成恶性循环。传销组织害人害己,国家明令禁止。所以,请同学们提高警惕,保持头脑清醒,切莫坠入传销组织。2.骗人的黑中介从事这一骗局的多为化妆品、礼品类公司,他们诱骗学生上岗后,要求其交现金或买部分产品作为押金,而后让学生去推销一些难以销售出去的产品,并规定卖出多少产品才有提成工资。完不成任务,公司便克扣学生工资、押金,从中获利。勤工俭学要找适合自己的事情做,如家教、收银员等,同时也要随时防护好自己,保障自己的健康与安全。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风险。请同学们在暑期勤工助学活动中多思考,多注意,多留一份心思。请大家都注意防火防水防电安全,注意饮食卫生,注意冷热调节,如有身体不适,及时到医院就诊与检查,以免耽误就诊与医治。最后祝学院全体师生假期快乐!
2020-07
【转】学校医保办关于省级医保教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及申请生育津贴的通知
http://zhfw.zju.edu.cn/zhfw_qttt/2020/0708/c4910a2163756/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