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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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 2023-12

    文学院关于2024年春季研究生申请学位的通知

    各研究所、各位导师、各位毕业研究生:根据校研究生院和文学院研究生工作各项规定,研究生申请2024年春季(3月份)授予学位的工作已开始。为了确保本次学位申请、论文评阅及答辩的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有关通知精神和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2024年春季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论文评阅和答辩资格审核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硕士为2024年1月10日。请申请人务必在上述截止时间前(工作日内),按照《文学院全日制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基本流程》的要求,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到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办理学位和论文评阅答辩资格审核的确认手续。审核内容包括课程成绩、预评审等培养环节和科研成果,具体材料如下:  1、读书报告(硕士4篇、博士6篇、直博生10篇)。从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出,导师签字; 2、开题报告。从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出,导师签意见、签字,专家组签意见、签字,并附上开题报告全文; 3、预评审报告书。需提供学科负责人签意见、签字,盖研究所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一份; 4、预答辩报告。从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出,导师签意见、签字,专家组签意见、签字; 5、答辩申请报告(一式二份,正反打印); 6、学位申请书(一式二份,正反打印); 7、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博士科研成果未达到要求的须提供由导师审核通过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特批申请表,请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硕士研究生如无科研成果需提供二级学科负责人审核同意并签字、签意见的其他符合学部要求的相应成果;  8、2024年第一季度研究生申请学位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表格需由研究所负责人签字并盖研究所公章。 【注意】1. 凡逾期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者,其学位申请将列入下一次学科学位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核。2. 学位申请材料均非常严肃且重要,材料也均需存档处理,故请确保所有签字为本人所签,不可以出现代签情况。 二、未获得学位但已毕业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因科研成果未及时发表而未获得学位且已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三年内),在科研成果发表后需要申请学位的,请务必在校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学位申请模块中补录新发表的科研成果信息以及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的相关内容,并将符合学位申请要求的科研成果原件、复印件、及本人的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地址),于2024年1月19日前交至或寄至(请使用顺丰快递)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办理学位申请手续。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申请学位 非全日制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评阅答辩的截至时间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要求同上,同时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和国家系统中申请。 四、其他相关事宜 1、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20〕45号)规定,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正式评阅。请申请人及时与所属研究所联系,务必在2023年12月20日(博士)和2024年1月10日前(硕士)完成由研究所组织的预评审和预答辩。预评审和预答辩通过者方可办理学位申请的资格审查手续。 2、需要延期毕业的学生,请按学校要求及时到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办理手续。 3、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上传的隐名电子稿论文,应作相应的隐名处理(如隐去论文作者、导师姓名、作者简介以及所有如致谢等可能反映出导师与作者信息等内容);同时应根据作者的专业实际注意规范填写研究方向,研究方向最多可以写两个,单个研究方向须控制在8个汉字以内,多个研究方向请用“;”隔开,不得使用英文填写研究方向。 4、请务必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上传纯文本格式的中文摘要,不得上传英文摘要。 5、关于学位申请的其他要求,参照《文学院全日制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评阅、资格审核、答辩基本流程》、《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20〕45号)执行。如人文学部出台新的学位申请相关规定,学院将参照新规定执行。 6、2024年春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上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6日,如有变动,则另行通知。相关疑问,请与学院教育教学办联系。 电话:0571-88273320,0571-87076098。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成均苑4幢418室。电子邮箱:王老师:shuwenwang@zju.edu.cn,倪老师:nzd@zju.edu.cn。文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2024年春季学位申请.zip

  • 2023-12

    宪法晨读内容

    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 2023-11

    关于开展消防演习的通知

    文学院、历史学院、哲学学院全体师生: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消防安全工作,普及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提高火灾逃生技能和火灾初期扑救能力,文学院、历史学院、哲学学院联合学校保卫办、求是物业,决定在成均苑4幢举行消防演习,重点演练楼梯逃生和灭火器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演习时间:11月28日(周二)下午14:00二、演习地点:成均苑4幢及前后空地三、演习内容:楼梯逃生、灭火器使用四、演习步骤:1.火灾警报响起,成均苑4幢楼宇内所有师生员工第一时间从大楼东西两侧楼梯逃生,到达大楼北面空地,要求5分钟内疏散完毕,不要慌乱、拥挤,防止发生踩踏、挤伤、摔伤等意外事故;疏散期间严禁使用电梯; 2.逃生疏散后,全体人员到大楼南面庭院集合,进行消防知识及灭火演练技能培训;3.一楼大厅进行灭火演练。五、参加人员:成均苑4幢办公室、会议室所有师生,其他人员自愿参加。                                           文学院  历史学院  哲学学院                                                       2023年11月22日

  • 2023-11

    浙江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 选拔机制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和浙江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管理规定精神,结合学院各学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组织机构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纪委书记、部分学科负责人等人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的具体工作。组  长:冯国栋、李铭霞副组长:何诗海、真大成、郑英蓓成  员:王胜群、王诚、池昌海、苏宏斌、陈力君、咸晓婷、贾海生(按姓氏笔画排序)申诉与咨询联系人: 倪老师联系电话:0571-87076098联系邮箱:nzd@zju.edu.cn学院按招生学科设置博士生招生委员会,由5名及以上具有本校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和1名研究生德育导师组成,成员人数应为单数,设主任1名。博士生招生委员会实行集体决策和主任负责制,负责组织学科报考考生的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二、资格审查由学院招生工作管理人员统一组织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进行材料初审,考生报考条件及递交材料要求详见文学院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学院招生工作管理人员将资格审查及初审通过者的报考材料提交学科材料审核专家进行材料审核。资格审查和材料初审不通过者,不予进入下一阶段考核。三、材料审核各学科博士生招生委员会组织材料审核专家组,就考生的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外语水平、学术水平、研究计划和专家推荐意见等方面对考生做出综合评价。博士生招生委员会根据考生的材料审核综合评价结果、实际生源质量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主任签名确认后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名单予以公布。四、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包含专业基础知识、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学术志趣、科学素养等)考核以及体格检查等。(一)报考资格复查学院在综合考核前对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组织报考资格复查,每位考生携带核查材料原件和一份材料复印件参加报考资格复查,复查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综合考核。具体复查内容如下: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2.学历学位证明原件。(1)往届生审查前置毕业证书及电子注册备案表、前置学位证书以及电子认证报告。国(境)外获得的学位,须审核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2)应届毕业生审查在线学籍证明及应届毕业生资格保证书。(3)已在读博士生审查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3.根据届时复试通知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二)考核时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考核时间为每年9月中下旬;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博连读生)考核时间为每年11-12月(春季入学)和4-5月(秋季入学),请在报名后关注学院相关招生方向的考核通知;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普博生)考核时间为报名次年1月左右,具体时间将于材料审核结果公布后另行通知。(三)考核形式1. 直博生考核形式以当年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为准。2. 硕博连读生考核形式为综合面试。3. 普博生考核形式为综合复试,包含笔试和面试。(四)考核内容及方式1. 直博生考核内容及方式以当年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为准。2. 硕博连读生由学院各招生学科组织成立复试考核工作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与评价。学术创新能力考核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学术志趣、科学素养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专业伦理、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3. 普博生由学院各招生学科组织成立复试考核工作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与评价。综合考核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对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水平、学术创新能力、外语水平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查。学术创新能力考核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学术志趣、科学素养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专业伦理、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笔试时间不超过2小时。(五)综合成绩核算1. 直博生综合成绩核算以当年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为准。2. 硕博连读生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3. 普博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思想政治素质和德育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笔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五、体检拟录取考生须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到浙江大学校医院或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项目一般应包含: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身高体重、血压、血液检查(肝肾功能)、胸片等。拟录取考生请于入学当年5月10日前将体检表寄送到我院(请使用顺丰快递)。体检时间距寄送时间应不超过三个月。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成均苑4幢418教育教学办公室邮编:310058收件人:倪老师联系电话:0571-87076098六、拟录取学院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录取完成后进行公示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一)具体录取条件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学院综合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参见“四、综合考核”相关要求)。3.学院根据考生综合测评情况和招生计划择优录取。4.体检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考生除满足以上1-4条件外,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应专项计划招生工作要求和招生人数进行综合测评,择优录取。(二)拟录取名单确定与公示学院博士生招生委员会根据招生计划安排、材料审核情况、综合考核结果、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博士生拟录取名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拟录取结果无效。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当年招生有效,未参加当年规定时间招生考核的考生不得录取。七、调档政审学院党委负责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印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八、其他1.所有考生的申请报考材料一概不予以退还。2.申请人须如实提供申请材料,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立即取消申请或学习资格。3.所有申请者的录取资格只在当年有效,不保留入学资格。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 2023-10

    浙江大学文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大学文学院秉承“文以化人,学通古今”的育人理念,以“博雅”育人为导向,着力培养拔尖创新型人才,全面建设一流学科和一流专业。学院现设有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及文艺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个交叉学科经学博士点。拥有国家重点学科中国古典文献学、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汉语史研究中心、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等重要平台,教育教学、学术研究处于全国中文学科第一方阵。一、招生方式、选拔机制文学院通过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三种方式,按照“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招收2024年博士研究生。不招收非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二、招生专业和学制2024年,文学院计划在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经学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除国家专项计划外,原则上不招收定向学术学位博士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学制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博连读生)学制是硕士阶段与博士阶段合计5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普博生)学制4年。三、申请条件申请者除须符合国家和《浙江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一)外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成绩有效期5年,2019年6月及以后获得方为有效):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总分460分及以上。2.英语专业八级成绩合格。3.WSK(PETS 5)达到合格标准。4.雅思(学术类)5.5及以上(不认可以家考方式获得的成绩,有效期参考证书的有效期)。5.新托福80及以上(不认可以家考方式获得的成绩,有效期参考证书的有效期)。6.报考小语种的考生具体要求如下:(1)日语:通过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日语六级(CJT6)或日语能力测试(JLPT)N2及以上;(2)德语:通过德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德语六级(CGT6)或取得歌德学院 B2证书(Goethe-Zertifikat B2)及以上或德福考试(TestDaF)3级(TDN3)以上证书或 DSH考试证书;(3)法语:通过法语专业四级考试或 DELF考试 B1及以上;(4)俄语:通过俄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俄语六级(CRT6)或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的 B1及以上。7.硕博连读考生已获得本校研究生英语课程学分。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民骨干)“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以下简称对口支援) “援疆博士师资计划”(以下简称援疆师资)等国家专项计划在职定向考生:新大学英语六级426及以上或旧大学英语六级合格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WSK(PETS 5)合格。(二)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直接攻博:应为已获得2024年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硕博连读: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和学术志趣的本校在学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3.普通招考: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以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的硕士学位)可申请普博生。同时,参加普通招考的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并尽可能提供相应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等;(三)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四)现已在读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者,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截止日前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申请”的证明,并于2024年6月30日前递交离校证明,否则录取资格无效。(五)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者,报名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提交,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六)现役军人的报考要求及办法按照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有关规定执行。(七)少民骨干、对口支援、援疆师资等教育部各类专项计划申请者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须符合教育部相应专项计划的报考要求,相关部门审核通过者方可申请。 【特别提醒】申请者在申请前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将不予录取;在学期间或毕业后如发现申请材料、前置学历学位等弄虚作假,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四、报名和材料提交(一)直博生学校于2023年8月10日开通外校或本校跨院系推免生报名系统,申请截止时间及步骤详见《浙江大学关于202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系统开放的通知》;获得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本校或外校申请者按照教育部及我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并完成系统相应各环节程序。报名阶段只须填报学院、专业、方向,不选择报考导师。申请与考核等工作与2023年9月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同时进行。复试综合考核工作于2023年9月28日前完成。(二)硕博连读生1.申请时间硕博连读博士生申请者,需按通知要求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填写网上报名申请,书面材料须同时递送至文学院教学办公室。网上报名申请时间详见《浙江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简章》(2023年10月15日,开通2024年春季入学硕博连读生申请报名系统;2024年4月20日,开通2024年秋季入学硕博连读生申请报名系统),具体申请程序参见学校及学院研究生招生网的相关通知。少民骨干在校硕士生只能申请秋季入学,与普通招考的少民骨干学生统一考核录取。2.考生需在线和纸质提交以下材料(所有纸质材料递交后不再退还):(1)《浙江大学在校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见附件);(2)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全文手写),专家亲笔签名并密封(封口必须有专家签名),模板见附件;(3)硕士期间成绩单;(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5)研究成果清单(见附件),同时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一份3000字左右拟攻读博士学位的计划书。3.初审通过公布时间和方式截止申请后约 1周,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通知初审通过考生。4.复试综合考核时间春季复试综合考核时间预计为 2023年 11月下旬,秋季复试综合考核时间预计为 2024年 5月上旬。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三)普博生普通招考博士生申请需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阶段只须填报学院(系)、专业、方向,不选择报考导师。1.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5日开通报名系统,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申请者,以及教育部少民骨干、对口支援、援疆师资、强军计划等专项计划(最终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申请者都须在该时间段报名,逾期将不予受理。具体报名时间和流程参见《浙江大学2024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次报名通知》(预计2023年10月15日网上发布)。2. 递交材料要求已在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完成报名的考生,须根据以下要求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材料。在线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至报名网站(注意:除(10)以外需按以下顺序整合于一份pdf中,首页附清单和页码,命名方式:姓名+硕士院校;材料(10)单独1个pdf文件,命名方式:姓名+硕士论文;两份pdf请放在一个文件夹中并将此文件夹压缩后,上传于网上报名系统,文件夹和压缩包命名方式:报考专业+姓名+硕士院校):(1)普博生招生信息登记表打印并签字(有两处签名)后再扫描(见附件);(2)一份包括学习以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不超过3页A4);(3)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在同一页上)(4)外语水平证明扫描件(请勿提供不符合时间要求的外语水平证明;没有符合招生简章要求的外语水平证明材料的,请勿报名);(5)学术论文代表作(不限是否发表,若已发表请附已发表论文全文及检索证明,若已录用请附已录用论文的全文及正式录用函等),参与课题的证明,各类获奖证书;(6)攻读博士学位以前在高等院校各阶段(本科及硕士)的学习成绩单(须就读单位盖章);(7)一份3000字左右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8)前置学位相关材料(往届生)及在读证明相关材料(应届生)往届生提供:前置学位证书电子认证报告(下载网址:https://www.chsi.com.cn/xwcx/index.jsp),前置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应届生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在读证明(需盖章)。(9)至少两名报考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本人撰写的推荐信(全文手写、落款签名)。(导师可本人直接寄送,国外导师若寄送来不及可导师本人签名后扫描件直接邮件发送至nzd@zju.edu.cn)。(10)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经硕士导师签字认可的论文摘要和目录(应届生);(11)在国(境)外院校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12)报考少民骨干的考生,提交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签字盖章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登记表”。(13)对口支援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14)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时提交博士研究生培养学校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 纸质版材料提交同上1-14,其中1、6、8的在读证明、9、12、13、14请提供原件,所有材料请勿装订,可以按份夹起来分开,寄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为防止材料丢失,只接受顺丰快递寄送),以寄出的时间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所有纸质材料递交后不再退还) 注意事项:未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和材料寄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材料有不全的,本次申请无效,已经缴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根据情况,学院可随时要求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原件或额外补充证明材料,以供查验。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即使已被录取,也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造成的后果与责任自负。 五、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学院按招生专业(方向)设置博士生招生委员会,负责相关材料评审与综合考核事宜。具体请见《浙江大学文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本招生简章各项要求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直博生材料审核结果公布和综合考核时间为2023年9月中下旬;硕博连读生考核安排请关注学院相关招生方向通知;普博招考生材料审核结果于2023年12月下旬左右,在学院招生网公布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综合考核时间将于材料审核后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均以正式通知为准。请各位考生务必确保通讯畅通,以免错过通知。 六、学费全日制博士生学费:1万元/生/年。 七、其他咨询联系方式:倪老师,0571-87076098,nzd@zju.edu.cn纸质材料寄送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成均苑4幢418室,倪老师,0571-87076098。(请用顺丰快递,寄送截止日期2023年11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博士培养相关文件请参考以下链接:(1)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网址:http://www.grs.zju.edu.cn/yjsjxj/list.htm)。(2)培养方案(往年可供参考)(网址:http://grs.zju.edu.cn/py/common/pyfagl.htm)(3)学位授予标准(网址:http://fah.zju.edu.cn/2021/1209/c38146a2449934/page.psp)附件1.文学院普博生招生信息登记表.docx附件2.硕转博连读申请表.docx附件3.专家推荐书.docx附件4.科研成果清单.doc附件5.附件在读博士同意报考证明.docx浙江大学文学院

  • 2023-10

    防诈提醒

    近期,根据公安部门电信诈骗预警,特整理校园常见典型诈骗案例,请广大师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1.向师生发送伪造的含有个人私密图片的短信、邮件或者链接,进行敲诈勒索。2.通过盗取社交软件账号或伪造头像、昵称,冒充领导、导师通过关心下属工作、询问近期学习生活情况,降低受害人戒备心,以转账等借口进行诈骗。3.盗用校内账号冒充校方或学院领导名义向师生电子邮箱内发送“钓鱼邮件、诈骗邮件”,主要内容如“以教育部、财务处名义引诱扫码”“以科技部项目征集为由索要账号密码”“以学校工作规划等为由要求点击或回复邮件”“借更新、升级、安全等为由让用户点击邮件内伪装链接”“向用户索取帐号名和口令”“恐吓已获取邮箱密码或其他相关信息要求转账”等,其主要特征是利用伪装的电子邮件(如设置具有迷惑性的姓名、使用冒名帐号隐藏真实发信人等),诱骗收件人回复信息,欺骗盗取收件人的帐号、口令及其他信息并要求转账。 防骗提醒:1.收到来路不明的照片、视频或链接,切勿点击。做到不听、不信、不转账。2.收到自称领导、导师的微信、QQ消息要求借款时,务必通过电话等方式核实求证。3.提高信息安全意识,不要回复或点击来历不明的邮件。切记:一切点击链接、扫码、回复后要求提供“身份证号”、“转账(付款)”、“邮箱账号和密码”的邮件均为钓鱼诈骗邮件。如收到不明邮件时请及时删除并将相关信息转发至学校信息技术中心:mail_team@zju.edu.cn,或电话联系87951669(24小时咨询服务电话)。4.不要轻易填写银行卡号、验证码、密码等个人信息。切勿轻易向陌生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账户或对方提供的二维码等转账汇款。5.如不慎被骗,及时保留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拨打反电信网络诈骗专用号码96110。                              安全保卫处2023年10月10日

  • 2023-10

    关于召开文学院财经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暨专题警示教育大会的通知

    各位老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整改整治工作要求,对标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健全监督机制。经学院研究,定于2023年10月10日(星期二)召开文学院财经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3年10月10日(星期二)11:00-12:00二、会议地点成均苑4幢文学院107会议室三、会议议程1. 冯国栋院长动员讲话2. 观看学习学校财经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业务培训视频四、参加人员全体教师五、其他事项会议重要,请参会人员安排好工作,准时到会,遵守会场纪律。浙江大学文学院2023年10月9日

  • 2023-09

    2023-2024学年秋冬学期教师开放日

     

  • 2023-09

    文学院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各位报考文学院的外校及外院考生:  2024年文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复试将于2023年9月23-25日期间在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成均苑4幢文学院举行,进入复试的同学已电话通知,请注意保持后续联系畅通。具体安排如下:一、资格查验所有考生要求在复试前完成资格查验,请提前10分钟到达复试地点进行相关材料核查及相关资料提交,具体材料如下:(1)身份证:查验原件,上交一份复印件。(2)成绩排名证明材料(需有学院盖章,并需包含排名总人数):查验原件,上交一份复印件。(3)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证明材料(需有学院盖章。若还在公示期可写明正在公示期,拟获得推免资格,并附公示网页截图):上交原件。(4)英语成绩证明:查验原件,上交一份复印件。(5)提交个人签名的《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一份。(详见附件) 二、各学科具体复试安排 二级学科笔试面试地点文艺学9月24日上午9:00-11:009月24日下午13:00成均苑4幢1005室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9月25日上午9:00-11:009月25日下午14:00成均苑4幢1113室汉语言文字学9月25日上午8:00 - 9:309月25日上午10:00 - 11:30,下午13:30(会通知分组)成均苑4幢900室中国古典文献学9月25日上午8:45-9:459月25日上午10:00成均苑4幢1213室中国古代文学9月23日下午15:309月23日上午8:30成均苑4幢1003室中国现当代文学9月25日上午8:00-9:009月25日上午笔试结束成均苑4幢903室       【注意】请确保提前10分钟到达复试场地,以便完成材料核验递交。  三、其他1.若有学科单独要求的材料请根据各学科通知要求递交,有其他个人科研等能力证明的资料也可在面试时自行递交。2.紫金港校区非常大,请各位同学合理安排好时间,以确保准时参加复试。3.学院会为考生统一办理进校手续,届时请学生本人凭身份证入校。此外,校外私家车无法进校,出租车及网约车可以进校。4.杭州正值亚运会,对所有外地车辆限行,浙A拍照车辆单双号限行,故请合理安排好出行方式。5.请校外考生在路途中注意安全。 工作日咨询电话:0571-87076098,nzd@zju.edu.cn。 附件1.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附图1.成均苑4幢地图

  • 2023-09

    浙江大学文学院关于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按照教育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文学院2024年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办法如下:一、工作机构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冯国栋、李铭霞  副组长:何诗海、郑英蓓。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胜群、王诚、池昌海、苏宏斌、吴艳蕾、陈力君、咸晓婷、姜霁洋、真大成、贾海生、倪震丹、徐麟、郭昊2.申诉联系人郭老师,联系方式:88273356,zgyywx@zju.edu.cn倪老师,联系方式:87076098,nzd@zju.edu.cn 二、招生计划2024年文学院各专业接收硕士研究生推免生的数量按我校研招网已公布《2024年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计划数执行。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具体可参见学院发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三、申请办法 (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可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或受处罚记录。3、欢迎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学术潜质的同学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具体要求可参看学院发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申请程序1、外校推免生申请我院,办法如下:(1)网上申请: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在我校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提出申请,在系统设定的网申截止日期前填写有关栏目。(2)申请材料   根据《浙江大学文学院关于2024年接收外校和本校外院系推荐免试生的通知》中的申报材料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2、本校推免生推荐工作按本校《关于做好推荐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实施。 四、初审与复试申请材料由各学科复试工作组进行审核后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确认后,将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告知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参加复试,申请人须及时回复是否确定参加复试,并均须根据报考学科的要求按时参加复试。复试时间与形式:复试安排在9月23-25日,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和名单另行通知。所有申请人均须根据我院的要求按时参加复试,原则上本校及外校考生均线下复试,考生须按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复试。复试考核: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复试工作由相关二级学科专家组组成,各小组不少于5人。复试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学业基础、科研能力、培养潜力、外语应用能力等,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占比50%,面试占比50%。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复试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与公示根据教育部推免生工作安排, 9月29日起所有推免生均须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 (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学院研究生教育科会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待录取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规定时间会通过短信等通知到申请人。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学院有权撤销待录取。研究生院将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其他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在推免生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生招生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复试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3、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政审不合格;(2)从考生报名至入学报到之日,受到任何处分;(3)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或80分及以上);(5)我校规定的研究生新生入学日期前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4、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5、推免生招生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生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生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生招生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5、本实施办法由浙江大学文学院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文学院2023年9月

  • 2023-09

    关于开展开学初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

    各单位:为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风险防控,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为学校安全发展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更好地迎接杭州亚运会的召开。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学校部署,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开学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排查内容对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在建工地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及饮用水安全、交通安全、网络安全、燃气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防溺水、校园周边治理等领域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点,及时进行整改落实。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一)消防安全。严格排查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或违规动火、违规使用防火等级不达标的建筑装修材料、违规用电用气、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及充电、宿舍内使用或存放违章电器等情况。重点检查有无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等行为;有无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运行和电气线路老化等情况;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到位且完好有效;消防巡查自查是否落实并建立完整台账。(二)实验室安全。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气体钢瓶、高温高压设备、自制实验设备、动物及病原微生物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排查实验室安全准入、防火巡查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的普及情况;检查实验室水、电、应急喷淋、洗眼器等基础设施,安全疏散设施、出口的完好情况;严格落实隐患闭环管理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实验过程中违反实验操作规程、无人值守等现象,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三)在建工地安全。排查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是否规范等方面。严查违规动火、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充电等行为。(四)设施设备安全。对配电室、设备机房、校园施工现场等重点场所,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开展全方位的安全性、可靠性排查并建立完整的台账。重点排查UPS不间断电源等含有蓄电池设备的可用性和管理维护情况。(五)校舍安全。加强对危旧房屋、楼宇地下室、建筑工地宿舍等重要部位的管理和检查;关注相关区域是否加装安全防护设施,围栏、护栏、停车棚、井盖等是否完好,景观水域、室外平台、在建工地等是否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六)食品安全。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卫生、环境卫生的管理和检查;是否健全采购、存储、加工、配送、供餐、留样等关键环节风险防控体系;是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饮用水设备是否定期清洗消毒等。(七)交通安全。排查校车、接驳车、校园公交车等安全监管、落实及台账情况,校园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的完善情况,强化超速、违规骑行等交通违规行为管理。(八)安全教育。排查是否有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制度,是否合理利用开学季及相关安全宣传日等有利时机统筹规划、定期组织教职工、学生开展防电信诈骗、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师德师风、防溺水等宣传教育活动和应急演练。二、排查方式(一)单位自查从即日起至9月18日,各单位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落实整改,并报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表。(二)联合检查9月22日前,各校区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三、工作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性,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当好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精心组织实施,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责任和时限,突出整改全流程闭环管理;师生员工要自觉履行安全职责,落实安全制度,遵守安全规定,做到责任到位、检查到位、措施到位,做实做细安全工作。请各单位于9月18日前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表”电子稿发送至浙江大学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杨越恺,88981180,0016460@zju.edu.cn)。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工作表.docx  浙江大学综合治理委员会浙江大学消防安全委员会浙江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委员会2023年9月9日

  • 2023-08

    浙江大学文学院关于2024年接收外校和本校外院系推荐免试生的通知

    浙江大学文学院秉承“文以化人,学通古今”的理念,以“博雅”育人为导向,着力培养拔尖创新型人才,全面建设一流学科和一流专业。浙江大学文学院竭诚欢迎全国各高校和本校外院系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来我院攻读研究生。具体事项说明如下:一、申请条件申请条件等请详见“浙江大学关于202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网页链接如下:http://www.grs.zju.edu.cn/yjszs/2023/0805/c28498a2787859/page.htm 二、报名方式外校和本校外院系同学,均须到我校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https://yjsy.zju.edu.cn/grsinfo/zs/user/login)注册、登录后提交报名申请(具体填报步骤及常见问题说明请查看申请条件中学校网页通知),如已填报内容需要调整,可在报名截止日之前自行修改。此前已报名参加我院夏令营活动的同学,也需要进入系统进行免试生申请,填报信息时系统会自动调取报名夏令营时填写的信息,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个人信息、报考信息等内容后提交。 三、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12日。 四、申报材料除学校通知要求的材料外,请将以下材料扫描后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档(首页附清单和页码,命名方式:姓名+本科院校),上传到报名系统中“附件”一栏。1.浙江大学推免报名系统中导出的申请表1份(学生本人签字);2.个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3.本科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原则上为6个学期(3年)的成绩,确实来不及请提供前5学期成绩,并尽量在补充材料中提交最新成绩;4.总评成绩排名证明(应包含所学专业同年级人数,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原则上为6个学期(3年)的排名,确实来不及请提供前5学期排名,并尽量在补充材料中提交最新排名;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CET-4、CET-6、雅思、托福、专业外语成绩等。文学院对直博生的英语要求CET6 ≥ 460 分(2019年9月1日以后的成绩有效),或托福≥ 80 分,或雅思≥ 5.5 分(托福、雅思有效期参照证书的有效期,其中托福“home-edition”和雅思“indicator”的成绩不予认可);6.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已发表论文和学术科研成果、各类获奖证书等可体现自身学术水平和综合能力的材料);7.个人简历1份(1000字左右);8.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者还需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正高职称专家的“专家推荐书”(请见本通知附件下载)。“推荐书”务必请专家手写签名之后扫描或拍照上传。请各位同学务必保留专家签名的推荐书原件,以便录取入学后放入个人档案。 五、其他注意事项1. 系统中不进行审核,复试安排待通知,请及时关注文学院网站相关通知,并请务必保证系统中填写的手机号和邮箱能第一时间联系到申请者本人,以免错过重要通知。2. 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若申请人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3. 其他注意事项及奖助政策详见“浙江大学关于202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4. 咨询方式:nzd@zju.edu.cn,0571-87076098。 浙江大学文学院2023年8月16日附件:专家推荐信.docx

  • 2023-07

    第四届浙江大学-哈佛大学世界汉学国际学术研讨会 东亚、东南亚与世界汉学——邀请信(预通知)

  • 2023-06

    【第九届浙江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文浸南洋:世界汉学的理论建构与批评实践 ——第六届浙江大学(ZJU)-新加坡国立大学(NUS)中文学术前沿论坛

    第九届浙江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文浸南洋:世界汉学的理论建构与批评实践——第六届浙江大学(ZJU)-新加坡国立大学(NUS)中文学术前沿论坛Cultural Immersion in Nanyang: Theoretical Construction and Critical Practice of World Sinology——The 6th ZJU-NUS Frontier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一、项目简介为进一步推动全球中文学术的发展,加强东西方大学研究生之间跨学科、跨文化、跨语际的学术交流,培养多元文化视野的青年学人,浙江大学文学院拟于2023年8月28日-9月3日,在中国杭州举办“文浸南洋:世界汉学的研究理论与实践方法——第六届浙江大学(ZJU)-新加坡国立大学(NUS)中文学术前沿论坛”。本活动由浙江大学文学院海外华人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承办。鉴于当前疫情发展形势,为持续推进与世界一流院校或科研机构开展实质性合作,加强研究生参与国际学术交流,浙江大学鼓励进一步建立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国际合作交流新模式,面向广大学生着力推进在地国际化。2023年浙江大学研究生国际暑期学校调整为“线上+线下”模式,学员为本校本科生、研究生和参加研究生论坛的海内外知名高校研究生。本次暑期课程由“十二场学术演讲+两天线下会议”内容构成,“演讲环节”在2023年8月28-31日,通过ZOOM会议形式进行,将邀请国内外顶尖学者浙大开讲;“会议环节”在2023年9月1-3日,学员报名参与并提交论文,线下参会。二、论坛总议题:世界汉学的理论建构与批评实践分议题(供参考): 1、华文文学的理论建构与批评实践 2、古代文学的理论建构与批评实践 3、现当代文学的理论建构与批评实践 4、文艺学、语言学及翻译的理论建构与批评实践三、线上报到时间与平台 1、报到时间:2023年8月28日上午8-9点 2、报到平台:线上(浙江大学ZOOM平台)四、线下报到时间与地点 1、报到时间:2023年9月1日全天 2、报到地点:浙江省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圆正启真酒店五、论文提交事宜为了及时将参会论文排版和整理,并交给授课教授批阅,请于2023年8月25日之前将论文电子版发给大会秘书。论文格式符合一般学术期刊标准即可。论文中、英文均可。不尽事宜,请与大会负责人金进研究员联系(电邮:chsjj@zju.edu.cn)。参会回执,请发给大会秘书袁一丹(电邮:22242036@zju.edu.cn,电话:0086-13386506166),我们将尽快公布录取名单和正式邀请信。六、项目其他说明以及联系人1、本次交流项目学术演讲部分接受本科生报名,可获得第四课堂和国际化模块学分(学时数需不少于48学时,其中线上时间不少于24学时),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报名同学必须通过学院审核,学员要严守纪律。2、联系人:项目负责人:金进老师浙江大学文学院海外华人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邮箱:chsjj@zju.edu.cn电话:15858235887研究生联系人:倪震丹老师邮箱:nzd@zju.edu.cn电话:0571-87076098、88273320本科生联系人:秦佳慧老师邮箱:zlzxqjh@zju.edu.cn电话:0571-88273192七、项目报名申请研究生:参加项目的同学须在项目开始至少15个工作日前登陆“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研究生因公出国(境)申请”,出访任务选择“线上交流项目”-“项目名称”,“经费来源”国际旅费一栏选择“研究生院资助”,“其他在外费用”一栏选择“其他”,“出访单位”“国(境)外邀请人”相关信息填写合作单位相关信息,“邀请信”上传项目日程安排表。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申请手续办理流程》办理研究生因公出国(境)手续,系统填写后提交并打印《浙江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申请表》,将申请材料先后递交至导师、学院(系)研究生科、学院党政领导等签署意见、签字,最后加盖学院(系)公章,原件一份交学院(系),一份自己留存。本科生: 1、进入“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zdbk.zju.edu.cn(使用新版的火狐、谷歌浏览器) 2、点击申请报名,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申请,点击交流项目申请。项目代码:20221526,项目名称:(文学院)第六届浙江大学 (ZJU)-新加坡国立大学 (NUS)中文学术前沿论坛 3、在线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等待审核七、项目回校办结研究生:项目结束后,项目参与的学生须在参加线上项目结束2周内须登陆“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出国(境)-回国(境)资料”中填写回国(境)资料,并上传项目总结材料,包括文字总结(字数不少于1000字)和项目参与期间的照片2-3张。参加研究生国际暑期学校的学员,经学院(系)认定审核通过的,可视作认定为参与国际合作与交流。本科生:项目结束后,需在“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点击“填写往返时间”、“上传回校材料”办理回校手续,并申请国际化认定。注意:1.请所有报名的同学,填写《第九届浙江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报名回执》,并于2023年7月15日前填好“报名回执”发到会议秘书电子邮箱,以确定报名。2.本项目对文学院同学开放申请,欢迎各专业同学积极报名,特别是目前尚未获得第四课堂学分和国际化模块学分的同学(系统申请时请说明国际化模块学分缺失情况)。请于暑假前完成系统在线报名以及相应纸质材料提交,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本科生及研究生联系老师取得联系。浙江大学文学院 2023年6月15日第九届浙江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报名回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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