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开学初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

  • 2023-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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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风险防控,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为学校安全发展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更好地迎接杭州亚运会的召开。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学校部署,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开学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内容

对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在建工地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及饮用水安全、交通安全、网络安全、燃气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防溺水、校园周边治理等领域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点,及时进行整改落实。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消防安全。严格排查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或违规动火、违规使用防火等级不达标的建筑装修材料、违规用电用气、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及充电、宿舍内使用或存放违章电器等情况。重点检查有无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等行为;有无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运行和电气线路老化等情况;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到位且完好有效;消防巡查自查是否落实并建立完整台账。

(二)实验室安全。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气体钢瓶、高温高压设备、自制实验设备、动物及病原微生物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排查实验室安全准入、防火巡查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的普及情况;检查实验室水、电、应急喷淋、洗眼器等基础设施,安全疏散设施、出口的完好情况;严格落实隐患闭环管理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实验过程中违反实验操作规程、无人值守等现象,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

(三)在建工地安全。排查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是否规范等方面。严查违规动火、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充电等行为。

(四)设施设备安全。对配电室、设备机房、校园施工现场等重点场所,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开展全方位的安全性、可靠性排查并建立完整的台账。重点排查UPS不间断电源等含有蓄电池设备的可用性和管理维护情况。

(五)校舍安全。加强对危旧房屋、楼宇地下室、建筑工地宿舍等重要部位的管理和检查;关注相关区域是否加装安全防护设施,围栏、护栏、停车棚、井盖等是否完好,景观水域、室外平台、在建工地等是否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

(六)食品安全。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卫生、环境卫生的管理和检查;是否健全采购、存储、加工、配送、供餐留样等关键环节风险防控体系;是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饮用水设备是否定期清洗消毒等。

(七)交通安全。排查校车、接驳车、校园公交车等安全监管、落实及台账情况,校园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的完善情况,强化超速、违规骑行等交通违规行为管理。

(八)安全教育。排查是否有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制度,是否合理利用开学季及相关安全宣传日等有利时机统筹规划、定期组织教职工、学生开展防电信诈骗、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师德师风、防溺水等宣传教育活动和应急演练。

二、排查方式

(一)单位自查

从即日起至918日,各单位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落实整改,并报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表。

(二)联合检查

922日前,各校区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性,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当好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精心组织实施,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责任和时限,突出整改全流程闭环管理;师生员工要自觉履行安全职责,落实安全制度,遵守安全规定,做到责任到位、检查到位、措施到位,做实做细安全工作。

请各单位于918日前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表电子稿发送至浙江大学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杨越恺889811800016460@zju.edu.cn)。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工作表.docx

 

 

浙江大学综合治理委员会

浙江大学消防安全委员会

浙江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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