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动与辉光——中国古代文学结构生成背景与个案研究》

  • 201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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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敏强著

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获浙江省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基础理论研究类”三等奖

 

 

中国古代文学建构于诗史之间,因为创造和建构了中国古代文学及其体系、格局与艺术结构的审美主体,始终徘徊于诗史之间。这里所谓的“史”,是叙事的,更是史官的,经典的,儒家的,庙堂的,而“诗”则既异于,又源于和本于“史”。

关于我国古代文学艺术结构及模式的探讨,离不开对文学家的心性人格的把握,离不开对文化发展的历史背景及其体系模式的追溯和宏观考察,也离不开对于文学抒情、叙事等不同种类和体裁之间的相互影响的分析。

文学结构既然是作者心灵艺术化的显现形式,那么,知人论世,把握作为创作主体的文士的心性人格模式,不仅是文学结构论的题中应有之义,而且对于文学结构与模式的研究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古代人将诗人、作家统称为文士,最早的文士大约是史官。商代以前的史官担当沟通天地人神的使命,参与祭祝、卜筮等宗教活动,周代以后,史官的职责转而为记载君的言行。班固《汉书·艺文志》说:“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举必书,所以慎言行,昭法式也。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帝王靡不同之。”①“左史记言,右史记事”的说法,史书(如《隋书·经籍志》)上和典籍(如《礼记·玉藻》)中多有记载,《史通·史官建置》亦有此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