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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人才培养

人才培养

  • 2023-08

    本科生2023-2024学年秋冬学期报到注册通知

    关于本科生2023-2024学年秋冬学期报到注册的温馨提示各位同学:根据学校安排,现将2023-2024学年秋冬学期本科生(不含2023级新生,下同)报到注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时间和地点本科生于9月14日返校,持学生证到文学院教学办(紫金港校区大西区成均苑4栋418东)完成注册手续。本科国际生,到国际教育学院报到注册。办理过请假手续的学生,到校后(9月27日前)及时到文学院教学办补注册。2、注意事项学生报到注册时,请携带本人学生证和校园卡到报到点注册,不能由他人代为注册。如有学生证遗失,可凭身份证或浙大校园卡先期办理报到,再补办学生证。如有特殊情况不能返校的本科生,须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20】52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申请暂缓注册。如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超过2周,且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20】52号)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应给予退学处理。文学院教育办在9月28日前,向经过核实的未注册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学生邮寄拟退学处理通知书,之后将未注册学生的通知书送达结果和退学申请材料报送给本科生院教务处。                                        文学院教育教学办2023年8月21日本科生请假条.pdf

  • 2023-04

    浙江大学文学院2023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浙江大学2023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学院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招生选拔标准,科学规范组织复试考核,认真做好学院2023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经我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我院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复试考核工作方案如下:一、组织机构1.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人员组成及申诉联系方式如下:组长:冯国栋、李铭霞副组长:真大成、郑英蓓成员:王胜群、池昌海、苏宏斌、陈力君、咸晓婷、贾海生(按姓氏笔画排序)申诉联系人:倪老师申诉电话:0571-87076098电子邮箱:nzd@zju.edu.cn2. 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者不少于3人)组成,其中组长1名,研究生德育导师不少于1人。 二、综合考核方式及内容综合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知识背景、思维逻辑、创新能力、科研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掌握程度以及学生综合素质等,并对考生外语运用能力进行测试。本次复试采用线下综合复试形式,包含笔试及面试,复试时间2023年4月21日。笔试成绩满分15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综合成绩(即为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成绩(复试成绩)=笔试成绩/1.5*50%+面试成绩*50%  三、考核时间学科(专业)专业联系人及邮箱复试时间地点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王老师wangshengqun@zju.edu.cn时间:4月21日下午13:30笔试4月21日下午15:10面试地点:成均苑4幢905 四、资格审查按照现阶段浙江大学校园管理规定,复试期间外校考生可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进入校园。(温馨提醒:紫金港校区较大,楼宇较多,请考生把握好时间)考生请于4月20日至成均苑4幢418文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完成资格查验及有关资料提交,具体查验及提交要求如下:1. 港澳地区考生提供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提供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以上证件需查验原价并提交复印件。2.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需提供学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文凭(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以上材料需查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3. 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官方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证明原件1份。4. 已获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和学籍在线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如无法在线验证,请申请纸质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其中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以上材料需查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5. 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6. 浙江大学文学院港澳台考生个人简历信息表。(附件2)7. 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材料。提交原件。(模板请见附件3)8. 需要提交pdf扫描版材料至专业联系人邮箱的电子版材料如下:(1)以上材料6的个人简历信息表以及材料7的两封推荐信;(2)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带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3)个人科研成果及其证明材料;(4)外语能力证书;(5)毕业论文(或初稿);(6)个人简介(不超过2页A4纸); 五、录取我院将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及综合考核情况,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体格健康状况等方面,依据考生复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标准相一致。若考生出现以下情况则不予录取: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3.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考生拟录取后,须在浙江大学校医院或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并将体检表于5月20日前寄至浙江大学文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请采用顺丰或EMS邮寄)。如有特殊情况的考生,须及时与学院联系。联系人:倪老师联系电话:0571-87076098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成均苑4幢418室附件1.2023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docx附件2.浙江大学文学院港澳台考生个人简历信息表.docx.docx附件3.专家推荐信.docx 浙江大学文学院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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