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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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浙江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评选工作已开始,其中浙江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不再另行组织推荐,依据2025年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各学部推荐排序及不超过文件规定的推荐比例,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审定后直接推荐。
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相关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参评的硕士学位论文应符合如下条件:
(1)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或紧密结合生产实际,具有比较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
(2)论文的研究成果在理论或方法上有一定创新。
(3)论文撰写符合学术规范要求,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2.参评的硕士实践成果应符合如下条件:
(1)实践成果选题来源于专业实践领域,瞄准行业、企业中关键问题,具有明确的实践导向。
(2)实践成果体现学生在专业领域拥有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实践成果展示方式流畅、易于理解;实践成果总结报告对技术需求和发展趋势的系统总结和综述全面深刻;行业企业专家鉴定评审结果优秀。
二、评选范围
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
(1)硕士学位论文一式一份;
(2)《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一式一份;
(3)《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
(4)《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一式一份,成果应按照填写顺序排序,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学术论文复印件;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科技成果奖励和专利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2.电子材料
上述纸质版完全一致的材料,其中(1)学位论文按pdf格式单独一份文件;(4)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包含表格以及对应顺序的证明材料)请整合在同一份文档中,不要以文件夹形式每个分开。
申请人请于5月31日前根据通知要求,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nzd@zju.edu.cn,纸质版材料请于6月1日下午3:00前递交至成均苑4幢418(东)。如有疑问,请联系0571-87076098或上述材料发送的邮箱。
文学院教育教学办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