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文学院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 202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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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大学2024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学院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招生选拔标准,科学规范组织复试考核,认真做好学院2024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经我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我院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复试考核工作办法如下:

一、组织机构

1.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人员组成及申诉联系方式如下:

组长:冯国栋、李铭霞

副组长:何诗海、真大成、郑英蓓

成员:王胜群、王诚、池昌海、苏宏斌、陈力君、咸晓婷、贾海生(按姓氏笔画排序)

申诉联系人:倪老师

申诉电话:0571-87076098

电子邮箱:nzd@zju.edu.cn

2. 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者不少于3人)组成,其中组长1名,研究生德育导师不少于1人。

 

二、复试名单

根据《浙江大学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的要求,资格审查通过且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90分的考生可进入复试环节。复试名单如下:

姓名

考生编号

攻读学位

报考专业

初试总成绩

赵艺楠

103352024020183

硕士学位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117

林梓华

103352024020117

硕士学位

中国现当代文学

97

张旭

103352024020185

硕士学位

中国现当代文学

107


三、资格复审

复试期间外校考生可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进入校园。(温馨提醒:紫金港校区较大,楼宇较多,请考生把握好时间)

考生请于复试前具体时间会提前电话沟通)至成均苑4幢418文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完成资格查验及有关资料提交,具体查验及提交要求如下:

1. 港澳地区考生提供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提供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以上证件需查验原价并提交复印件。

2.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需提供学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文凭,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提供硕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文凭原件。

3. 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官方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证明原件1份,录取当年入学前(新生报到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 已获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和学籍在线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如无法在线验证,请申请纸质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其中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

5. 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6. 浙江大学文学院港澳台考生个人简历信息表。(附件2)

7. 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材料。提交原件。(模板请见附件3)

8. 需要提交pdf扫描版材料至专业联系人邮箱的电子版材料如下(最晚请于复试前一天中午12:00前提交):

(1)以上材料6的个人简历信息表以及材料7的两封推荐信;

(2)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带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

(3)个人科研成果及其证明材料;

(4)外语能力证书;

(5)毕业论文(或初稿);

(6)个人简介(不超过2页A4纸);

 

四、复试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政治态度和思想品德、知识背景、思维逻辑、创新能力、科研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掌握程度以及学生综合素质等,并对考生外语运用能力进行测试。本次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包含笔试及面试,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内容报考专业基础知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综合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综合复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1.5*60%+综合复试成绩*40%

复试时间2024年6月16日-17日。

具体时间安排

学科(专业)

专业联系人及邮箱

复试时间地点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池老师

邮箱:chhch@zju.edu.cn

时间:笔试6月17日上午8:30

面试6月17日10:00

地点:笔试成均苑4幢1113

      面试成均苑4幢1111

中国现当代文学

陈老师

邮箱:ducyj@163.com

时间:笔试6月16日上午11:00

面试6月16日中午12:10

地点:成均苑4幢903

 

 

五、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须在浙江大学校医院或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并将体检表于625日前寄浙江大学文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请采用顺丰快递)。如有特殊情况的考生,须及时与学院联系。

联系人:倪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076098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成均苑4幢418室

 

六、拟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本学院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学校统一进行公示。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标准相一致。若考生出现以下情况则不予录取: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综合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 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浙江大学文学院

2024年6月12

附件1.2024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docx

附件2.浙江大学文学院港澳台考生个人简历信息表.docx.docx

附件3.专家推荐信.docx

成均苑4幢地图.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