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文学院(筹)2022年全国优秀大学生云夏令营活动简章

  • 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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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文学院(筹)2022年全国优秀大学生云夏令营活动简章

浙江大学文学院(筹)秉承“文以化人,学通古今”的理念,以“博雅”育人计划为导向,着力培养拔尖创新型人才,全面建设一流学科和一流专业。文学院下设6个研究所和马一浮书院,现有专任教师64人,拥有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以及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汉语史研究中心、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等重要平台。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入选浙江大学一流骨干基础学科计划,并进入学校拟建一流学科行列,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被评定为“A”,综合实力居于全国领先地位

为加深广大优秀学子对我院的认识,吸引更多优秀学生来我院进一步深造,学院特2022全国优秀大学生云夏令营给优秀学子提供深入了解文学院学科特色及学术资源的平台。

一、夏令营概况

本次夏令营将邀请学院各研究所的优秀教师,建立专用钉钉群,以线上方式和同学们进行交流,以便大家增进对文学院的了解,同时选拔优秀营员。拟面向全国院校(包括本校)招收营员(招收计划视实际情况而定),活动内容包括学院介绍、学科介绍、名师讲座、师生交流等。

文学院夏令营营员接收情况详见下表:

二级学科

是否招收夏令营营员

文艺学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汉语言文字学

中国古典文献学

中国古代文学

中国现当代文学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经学

欢迎优秀的你积极报名参加!

二、申请条件

1.全国高校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2023年夏季毕业),预期可获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2. 具有浓厚的专业兴趣,具备良好的学术研究潜质,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工作;

3.综合素质突出,学习成绩优异,本科前三年(或前5学期)总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本校学生参照往年学校推免成绩排名要求);

4.直博生申请人的英语要求 CET6 ≥ 460 分(201891日以后的成绩有效),或托福≥ 80 分,或雅思≥ 5.5 (托福、雅思有效期参照证书的有效期,其中托福“home-edition”和雅思“indicator”的成绩不予认可)

5. 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未受过处分。

三、申请方式

202262017:00前,请申请者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2022年浙江大学夏令营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链接地址:http://grs.zju.edu.cn/ssszs/nocontrol/student_login/student_login.htm

1. 进入上面网址后,下拉框中选择“夏令营申请系统”,弹出页面中选择登录(首次登录需先点击注册按钮,注册帐号),登录成功后按系统要求填写信息,先上传成绩单后提交,生成《浙江大学2022年夏令营申请表》(不上传成绩单无法提交并生成申请表),下载并打印申请表。

2. 请将以下材料扫描后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档上传到报名系统中上传成绩单的位置,覆盖原有已上传的成绩单(请注意下载检查确保覆盖成功):

1《浙江大学2022年夏令营申请表》(学生本人签字);

2)个人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4)总评成绩排名证明(应包含所学专业同年级人数,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CET-4CET-6、雅思、托福、专业外语成绩等;

6)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如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其他原创性工作的复印件。直博生申请人需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1(需与意向专业领域一致)

7)个人陈述1(格式不限),含对申请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 字左右;

以上所有材料均应真实有效,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申请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本科院校。

四、审核与录取

由我院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电子材料组织综合评审,择优录取。202272日前在申请系统中公布结果(系统中审核结果显示为“同意参加”),未显示“同意参加”的皆为未入选者,不再另行通知。被录取同学需在202273日前确认是否参加,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资格。

五、夏令营初步安排

 

日期

具体时间

内容

形式

76

待定

开营仪式

钉钉夏令营营群

76-79

待定

学科介绍、名师讲座、师生交流等

钉钉夏令营学科群

 

以上活动时间、内容等是初步信息,具体根据实际工作安排作调整,请及时关注钉钉群信息。

六、其他

咨询联系:

林老师,0571-87076098jyjxb@zju.edu.cn

浙江大学文学院网站:

http://www.lit.zju.edu.cn/

学院导师介绍:

http://www.lit.zju.edu.cn/jgml/list.htm

研究生院招生处网站:

http://www.grs.zju.edu.cn/yjszs/main.htm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项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由文学院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文学院(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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